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 |
发布日期 | 2018-10-01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1、原公告项目名称:福清市东张水库管理局关于水库周林区枯死木清理和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81]CX[TP]2018007
3、首次公告日期:2018-09-30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现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新增如下内容:
(六)承包方式:按总价包干承包方式承包。
(七)报价要求
1、承包总价计算方式:承包总价=(采购人航拍统计数3220株×1.05 倍+海拔400米以上无法航拍到的估算30株)×成交单价(元/株)。
2、计算式中普查数量增加5%作为招标前航拍普查影像图存在两棵以上树冠相连或重叠而无法分辨造成的统计遗漏和个别统计遗漏及招标前与完工后两次航拍普查之间新增的枯死树的包干增量,承包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价,最终结算价以承包总价×抽查合格率为准)。
3、该费用为砍倒及防治包干费(包括:1、对采购人辖区内的所有枯死木进行清理和防治,即除了对采购人在招标前通过航拍普查出枯死木进行清理和防治以外,还应包括完工验收合格之前的新增枯死木;2、松枯病死木砍伐、防治、药品、人工、运费、安全、税收等费用。)成交人在防治所涉及到的木材背运路线、堆放场地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八)履约、结算及付款方式:
1、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开展清理和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将委托监理单位,负责松枯死木清除防治验收,验收合格后结算工程款(成交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及验收时确认清点的数量证明),项目结算价为:承包总价×抽查合格率。
2、清理工作结束后,采购人以汇款方式付给成交人清理防治费用。采购人向成交人付款前,成交人开具普通税务发票,并提供银行账户,采购人采用转账方式向成交人付款。
3、成交人在签订 合同前,应按承包总价10%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人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任务,拖延工期按500元/日历天处罚,最高限额不超过承包总价的5%,处罚款可从履约保证金和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待工程结算后退还。
其余内容不变,此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报价方均具有约束力。
注:本次更正公告内容有针对谈判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各潜在报价人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与原公告一致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10-12 09:3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8-10-12 09:30。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
9、采购人名称:福清市东张水库管理局
地址:福清市石竹东张水库坝头5号
项目负责人:何侨辉
联系电话:85388213
10、代 理机构名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
项目负责人:林鹭
联系电话:0591-87277297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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