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FCX2006-05-A0028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发布日期 | 2006-10-1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深圳市宝安区工程质量检验站 | 招标公司 |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各供应商:
就2006年9月30日发布的深圳市宝安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FCX2006-05-A0028)的公告内容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一)、应更正的事项:
1、供应商资格要求。
2、开标截标时间。
(二)、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邀请”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现改为“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06年1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06年11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三)、更正日期:2006年10月16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更正文件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回传至0755-82800022,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保东 肖娜娜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邮政编码:518040
电 话:82800088、82800099-815
传 真:82800022
E- mail:bidding@sfcx.cn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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