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JKXZ-06-080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日期 | 2007-01-04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福建省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 招标公司 |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招标编号:FJKXZ-06-080号)
各投标人: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2页第2.3.1款第(2)点“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更改为:“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3页第2.4.1款第(5)点“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更改为:“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在合同签订10天内办理完毕。特别是安全站报备由承包方负责,业主只提供必要资料,若报备不成,造成工程进度延期,则业主方按开工通知令下达之日起5000元/天扣罚承包方”。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4页第2.4.1款第(9)点增加:“10承包人应自行联系质监站、安监站、防雷中心、白蚂蚁防治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
4、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5页第3.3.2款第(4)点“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耽误工期由承包承担并负责经济赔偿”更改为:“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耽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负责经济赔偿”。
5、本工程招标文件第31页第9.1款第(1)点“所有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在七天内即使补齐,每延期一天罚款一万元”更改为:“所有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在3天内及时补齐,每延期一天罚款一万元”。
6、本工程招标文件第37页“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增加“工程保修金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除屋面工程外)保修期二年满且确认承包人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的2%,将扣清相关费用后的保修金余款退还给承包人。屋面工程待保修期五年满且确认承包人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的1%,将扣清相关费用后的保修金余款退还给承包人”。
7、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8页“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项 目
内 容条款号约定内容
1误期
违约金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五.2条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给发包人。
2保修期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二.1条承包人施工的工程保修期及保修范围,按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执行。
3工程
保修金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三.2.3条工程保修金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除屋面工程外)保修期二年满且确认承包人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的 2%,将扣清相关费用后的保修金余款退还给承包人。
屋面工程待保修期五年满且确认承包人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的1%,将扣清相关费用后的保修金余款退还给承包人。
更改为“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项 目
内 容条款号约定内容
1误期
违约金合同主要条款第10.2条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给发包人。
2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二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保修期及保修范围,按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执行。
3工程
保修金本工程补充通知(3)第六点工程保修金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除屋面工程外)保修期二年满且确认承包人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的 2%,将扣清相关费用后的保修金余款退还给承包人。
屋面工程待保修期五年满且确认承包人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的1%,将扣清相关费用后的保修金余款退还给承包人。
8、本工程的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1月16日上午9时00分更改为:2007年1月22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2007年1月16日上午9时00分更改为:2007年1月22日上午9时00分。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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