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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2年05月23日 > 变更公告 > 湖南省烟草公司浏阳市分公司中心仓库电梯采购更正公告

湖南省烟草公司浏阳市分公司中心仓库电梯采购更正公告

2012-05-23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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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日期 2012-05-23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各投标单位: 受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浏阳市分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发布的湖南省烟草公司浏阳市分公司中心仓库电梯采购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ZZB-LY-2014-005)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修改为:浏阳市分公司中心仓库电梯更换项目。 二、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单位修改为: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浏阳市分公司。 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单位地址修改为:浏阳市金沙北路868号。 四、原招标文件中的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修改为:在2014年8月30日之前必须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交付使用。地点:湖南省烟草公司浏阳市分公司A、B、C#栋中心仓库(浏阳市金沙北路868号)。 五、原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修改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的定金,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且经验货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定金自动转为货款),安装调试完成且经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必须提供合格证)后凭乙方合同全额价款税票由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付满合同价款的95%,余款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则无息返还。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中的13.合同价款支付修改为:13.合同价款支付:13.1在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13.2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七、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中的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中止(2)修改为:(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八、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中的21.解决争议的方法修改为: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调解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2 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协议书中的9.违约责任;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修改为: 9.违约责任 ①乙方延期交货或者延期交使用,每延期1天,按延期交付的设备总额5‰承担违约金,违约金超过设备总额的5%或乙方延期10天以上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②甲方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万分之三支付逾期利息。 ③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或发现有更换原装配置的,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采购方的其它损失。 ④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0.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及合同项下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浏阳分公司 地 址:浏阳市金沙北路868号 电 话:13507438975 13875870226 联 系 人:钟先生 邹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解放路36号5楼501室 项目联系人:刘 丹 电话 / 传真:0731-83685838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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