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招标编号:0702-1740CITC6952
各投标人: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现予以发布:
1、原文:用户需求书P291,第18章 项目管理18.4.4“投标方提供现场管理用车(产权属卖方所有) 从首列车到达福州前一个月起,直到项目完成结束期间,投标方应提供一辆大客车供招标方现场管理使用。投标方负责用车期间一切费用(含司机费用、汽车费用及使用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修改:删除本条款。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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