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发布日期 | 2018-09-17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采购业主*******于2018年09月17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NNZC2018-10264C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本部视频监控系统和停车场管理系统采购质疑答复书(南政采复(2018)32号)。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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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质疑答复书 质疑人:***宇轩丽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莫杰翔 联系电话:*********** 质疑人于****年*月*日向我中心递交了《关于NNZC****-*****C****************本部视频监控系统和停车场管理系统采购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函》,对****************本部视频监控系统和停车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编号:NNZC****-*****C)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的规定,我中心于****年*月**日组织该项目原竞争性谈判小组就质疑人质疑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处理意见,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小组研究后的处理意见 关于成交供应商竞标产品无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质疑 经核实,成交供应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竞标文件“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已对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一、视频监控”中的第*项“***W高清枪机” 、 第*项“***万高清半球” 、第*项“***万黑光球机”、第**项“解码器”,“ 九、地*视频监控”中的第*项“硬盘录像机”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承诺。原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同时,质疑人在质疑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网页查询截图页面,该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质疑人所提质疑事项的成立。由于质疑人的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二、处理情况 根据竞争性谈判小组的处理意见,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该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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