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
发布日期 | 2018-08-08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2018年7月31日发布的“永师路古家桥至一环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款中:“注: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应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收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须将原件装入原件大袋中送交评标委员会,并将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原件待评标结束后返还投标人。2.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的内容。
二、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以本补遗通知为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附件:永师路.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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