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日期 | 2017-02-23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社渚镇东升村刘圩排涝站工程及下西、河口村杨树沟排涝站及排水涵建设工程招投标补充说明
关于社渚镇东升村刘圩排涝站工程及下西、河口村杨树沟排涝站及排水涵建设工程的招标补充如下:
1、根据投标保证金按标段投资额的2%收取,社渚镇东升村刘圩排涝站工程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下西、河口村杨树沟排涝站及排水涵建设工程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原公告中要求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16年12月)现改为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17年01月。
3、补充不足之处另行补充,详见招标文件。
特此说明!
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
2017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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