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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23年09月10日 > 变更公告 >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蕉漱片区农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蕉漱片区农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2023-09-10 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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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发布日期 2023-09-10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蕉漱片区农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蕉漱片区农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蕉漱片区农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107982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坑里山塘周边土地平整、坝头通往溢洪道硬化并设置桥梁1座、生态停车场1处、蕉路口至坑里山塘沿线路灯31盏、通山塘路面拓宽硬化及周边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1079829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1079829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7982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4)经招标人取证查实,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5)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8时00分00秒至2023年9月21日18时00分00秒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9-22 9:30:00 4.3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银行保函;③保险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民委员会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桥头19号,邮编:350104; 电子邮箱:/; 电话:139 6093 6396,传真:/; 联系人:方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815,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电话:18950246815,传真:/; 联系人: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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