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赣州市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各潜在投标人:一、答疑1、问: 根据新实施的《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规定之资格审查中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即可,无需再提供注册证书(水利工程协会已经停止注册管理)。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答:评标办法已重新修订,请按修订好的招标文件执行。2、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和资信5.企业在赣信用等级评分,根据新实施的《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规定之资格审查中(一)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已采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而非企业在赣信用等级,答:评标办法已重新修订,请按修订好的招标文件执行。3、问:招标文件中的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常驻工地监理人员,其中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每一施工标段必需派驻1名监理员在现场。招标文件上并无要求副总监,但评分标准中又有副总监要求,二者有矛盾。答:按修订好的招标文件执行。4、问:根据江西水利厅文件【赣水建管字(2017)92号】《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第二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本项目招标要求总监持身份证到开标现场以及签订合同时法人代表和总监出场,这样就增加了投标人人员费用。答:按修订好的招标文件执行。5、问: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不符合江西水利厅文件【赣水建管字(2017)108号】《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综合评估评标办法》。 答:评标办法已重新修订好,请潜在投标人及时联系招标代理获取新的招标文件,联系电话:宋先生(15970834488) 。二、变更通知原招标人为于都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变更为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答疑及补充通知内容及时做好修正,如未按本次答疑及补充通知修正的,投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 2017年12月29日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