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
发布日期 | 2013-08-1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 NXZY/A130719
三、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检察院
杨福杰 /张 瑜 联系电话: 0953-2059886
四、首次公告时间: 2013年 7月 22日
五、首次公告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六、本次公告变更事项:
( 1)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由投标人所在省(市) /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6、同步录音录像软件需提供原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原件);
7、与此项目有关的其它资质。
备注:其中资质要求中 2、 3、 4开标时需带原件到现场由公证进行审查。
( 2)开标时间由 2013年 8月 19日 15:00分整变更为 2013年 9月 2日 15:00分整
七、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源招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 39号建发现代城银座 13层)。
八、联系人:李瑞延 郑文雯
电话 /传真: 0951- 5688051
Email: zybidd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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