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ZF2007022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嘉兴市 |
发布日期 | 2007-04-03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一、项目编号:HZF2007022
二、项目名称:2007年度海宁市政府采购空调协议供货
三、首次公告日期:2007年3月29日
四、更正日期:2007年4月3日
五、截止日期:2007年4月18日
六、更正事项:
各HZF2007022招标文件收受人:
现对HZF2007022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第4.5.4条 "投标人须对所有标项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且所投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改为:"投标人所投同一品牌须对标项一和标项三同时投标,或所投同一品牌须对标项二和标项四同时投标,且须对所投标项的所有规格、型号进行投标,每一规格、型号只能有一个报价"。
二、第12条 无效标(标项)原则的所有条款改为:
"12、无效标(标项、品牌)原则
1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2.1.1投标文件缺少规定份数或缺少招标文件第4.2条商务标书、第4.3.1条至第4.3.8条所列内容之一的;
12.1.2经评标小组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
12.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
12.1.4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12.1.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和填写投标文件的。
12.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相关标项按无效标项处理:
12.2.1 投标人未按招标人所发招标文件变更通知内容和要求更改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的。
1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投品牌按无效品牌处理:
12.3.1 经评标小组审核,投标人所投货物的规格和型号不符合采购需求的;
12.3.3 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第10.3 条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12.3.3 投标人所投同一品牌未对标项一和标项三同时投标,或所投同一品牌未对标项二和标项四同时投标的。"
三、第11.3条入围方式及报价一览表中的标项二、四候选品牌:"三菱电机、日立、夏普、富士通、松下、LG、三星、大金、伊莱克斯"改为:"三菱电机、日立、松下、LG、大金、三洋、三菱重工"。
希各招标文件收受人按上述要求变更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必须改为变更后的内容。各招标文件收受人收到此传真后请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我中心。
传 真:0573-7289211 电 话:0573-7289209。
七、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机构地点: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573-7289209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07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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