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郴州市 |
发布日期 | 2013-09-10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永兴县桃源河、金银大道东段、南站路改扩建
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桃源河、金银大道东段、南站路改扩建监理项目已由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2013]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兴县
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桃源河项目:路线全长约3.24公里。其确切建设内容以经审定后的设计
文件为准,应包括路基、河道、桥梁、涵洞、绿化、亮化等交通标线及附属
工程;
金银大道东段项目:路线全长约800米。其确切建设内容以经审定后的
设计文件为准,应包括路基、路面、涵洞、绿化、亮化等交通标线及附属工
程;
南站路扩改建项目:路线全长约1050米。其确切建设内容以经审定后的
设计文件为准,应包括路基、路面、涵洞、绿化、亮化等交通标线及附属工
程。
1、项目名称:永兴县桃源河、金银大道东段、南站路改扩建监理项目;
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7000万元;
3、投标价下限值:170万元;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监理服务范围:永兴县桃源河、金银大道东段、南站路改扩建的施
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计划工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
执照年检合格;
2、投标人资质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2.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监理能力;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
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项目开标前24
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监项目或在郴州市及永兴县只有一个
在监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4、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二
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及其
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监项目证明原件;
5、省内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或湖南
省监理工程师资质,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监理员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资质或湖南
省监理员上岗证(省外企业如拟用该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
理员证时,其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该企业所在地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证书真伪性证明);拟任
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员均无在监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7、郴州市以外的企业报名时,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http:
//www.czcin.com)相关表格,并携带表格中所要求的证件到郴州市建设局
工程管理科办理验资验证备案; 湖南省以外企业报名时依据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再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到郴州市建
设局工程管理科办理验资验证备案;再到永兴县住建局办理入永登记。
8、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依据湘建建[2010]109文件规定并结
合本项目特点,需配备总监1人,专监4人、监理员5人,专监及监理员无在
监项目。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投标单位应派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
本项目总监工程师)携带以下原件(湖南省外企业应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本拟
任项目总监工程师到场报名):①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⑤注册监理师证书;(①②③④⑤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套)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永兴县环保局院内)报名。
4.2报名时间:2013年09月10日至2013年09月16日17:30前(北京时间)
截至。(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图纸及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提供,由投标人自行复印或交押金,费用自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09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永兴县环保局院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授权委托人必
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工程师);湖南省外企业应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本拟任项目总
监工程师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
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
以受理。
六、评标办法:
按湘建建【2013】20号文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兴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联系人:李慧勤(0735-2821989)
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体育路5号(市建筑设计院内左边二楼)
代理联系人:谢雅静 0735-2821989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