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Y-CL-1、2、3-GYXZZ(13)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发布日期 | 2013-02-03 | 截止日期 | 2013-02-08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内蒙古正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阳县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农[2012]2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项目区群众自筹资金,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固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固阳县银号镇的银号和东元永行政村,兴顺西镇的史家营子行政村,金山镇的十二分子行政村;计划供货期从2013年3月15到2013年6月30日。本招标项目管材采购共分3个标段。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PVC管88790m采购。
第二标段: PE dn75软管72184m采购。
第三标段: 滴灌带(φ16)10407km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PVC-U或PE管材专业生产厂家。
3.2 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产品合格证和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
3.3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2月4日至 2013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01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
③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
④近三年(2010年-2012年)的产品检验报告;
⑤购买者的身份证.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中段金顶酒店(包头水务局西约600米路北)二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岳建忠 杨晓勇
电 话:13514726221 1384724436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01室)
邮 编: 010020
联 系 人:卜共华 吕艳春
电 话:(0471)6935584 (0471)6935406 15847189922
传 真:(0471)6935406
电子邮件:nmzyzb2008@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锡林支行
账 号:592020100100102267
201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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