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十堰市 |
发布日期 | 2015-09-10 | 截止日期 | 2015-09-16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郧西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小区消防工程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2012】2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郧西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小区消防工程;
2、工程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的施工(包括室内消火栓及灭火器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系统);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郧西县城投公司的郧西县东方小区居民拆迁安置楼。共三栋,地上12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一、二层为商铺,三层及以上为住宅,建筑高度为37.40m,建筑面积为20519.67㎡,投资额约173万元。
4、工程建设地点:郧西县武汉路北端;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
施工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处
五、资格预审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七、联系单位:
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19-6224870
郧西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臣伟158978115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健翔18807289261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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