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ZZFCG-2005-074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日期 | 2005-07-13 | 截止日期 | 2005-07-26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我中心受省公安厅委托,对摄影器材进行国内竟争谈判采购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SZZFCG—2005—074
二、询价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
1-1数码相机55台
2-2数码摄像机26台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有生产产家授权的特约经销商;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 承诺履行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5、 具有合法的产品生产或销售代理资格并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8、 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相关标准。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价格
招标文件从即日起,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7楼704室)发售。标书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议法。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05年7月26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05年7月26日上午9:00。
七、投标、开标地点、联系部门
投标地点:同标书发售地点
开标地点: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7楼会议室
邮 编:410011
联系部门: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
电话:0731-5166563 传真:0731-5166560
八、外地标书款汇入以下帐户
收款人:湖南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省分行长沙市司门口支行
收款人帐号:1901004029026403488
注:省外以电汇等银行汇兑结算方式缴纳标书成本费时用途栏须注明“湖南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标书成本费”(其字数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九、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任何招标项目均不收中标服务费。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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