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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2年06月23日 > 招标公告 > 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第七标段阳光东街招标公告

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第七标段阳光东街招标公告

2012-06-23 黑龙江省大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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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
发布日期 2012-06-23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方式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2年06月23日在招标网发布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第七标段阳光东街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2012年06月29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
工程基础信息项目编码: SG****G***** 工程名称: **高新区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第七标段阳光东街】 建设单位名称: 指挥部 建设地址:******* 工程性质: ** 工程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招标代理联系人:******* 系人电话:***;(*)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当第一名预中标人为外埠建筑业企业时,该企业要立即到*建设局*场办领取《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庆登记备案表》和申请办理跨区备案手续,并要求该企业必须在预中标公示期起六个工作日内履行完跨区备案程序,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一年在***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办理外埠建筑业企业跨区备案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⑴***省建设厅开具的介绍信(省内企业可持与**平级的*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⑶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原件; ⑷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⑸项目经理证原件;⑹投标文件中项目班子所有成员证件原件;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要求被授权人本人到场。】根据***人民政府文件《***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庆政发[****]**号)精神,投标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投标。 一、投标人的确定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应当在截标当日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不再组织招标会,投标人自行在“***建设局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三、答疑和踏勘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建设局网站”提出,截标前*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日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答疑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建设局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工程程具体位置的文字、图片等。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四、开标会、评标会会议安排 *、招标人在安排开标会、评标会前须完成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备案。 五、截标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一小时交纳席位费。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开标前*小时内到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内工商银行缴纳,账号是:*******************,收款单位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基建投资部,并在现金进账单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持现金进账单到开标大厅换取收据。招标人应检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符合规定的应签收。注:*、开标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所有证书原件。 *、在***及高新区有违纪行为的投标单位禁止投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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