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
发布日期 | 2018-09-12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金川区双湾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交易编号:A07-126203000735957384-20180827-000331-6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金川区双湾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水利项目编号:JG2018-150号
招标人:金昌市金川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监督机构:金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否项目概算(万元):268.500000
招标内容与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招标类别
E6203000603000313001001
施工
标段名称:
E6203000603000313001001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金川区双湾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均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至少完成过3项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应持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2、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 3、凡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均不得出租借用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投标时必须出具相应的《投标企业承诺书》。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委派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开标时需持有效证件参加;拟委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应全部无在建项目,并出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如为母子公司或控股关系的,只允许母公司或者两家子公司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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