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金昌市 |
发布日期 | 2018-09-16 | 截止日期 | 2018-09-21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 2018-09-16
金川区双湾镇中心村便民服务
中心项目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8FS-001
监 管 部 门: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 购 单 位: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人民政府
二○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4 -
第三章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规格、服务要求 - 9 -
第四章招标文件的说明 - 17 -
第五章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文件的编制递交 - 21 -
(一)投标报价 - 21 -
(二)投标保证金 - 21 -
(三)投标有效期 - 22 -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与编制 - 22 -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 24 -
第六章开标、评标、定标及废标 - 25 -
(一)开标、唱标 - 25 -
(二)评标办法 - 27 -
(三)废标 - 31 -
第七章合同条款 - 32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34 -
格式五:合同主要条款承诺书 - 38 -
格式七: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函 - 40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金川区双湾镇中心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双湾镇人民政府委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对金川区双湾镇中心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8FS-001
二、招标项目内容:
采购电动自行车8辆(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为30400.00 元。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为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公司参加投标提供);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五)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为有效。
六、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时间、方式: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9月16日08时30分至2018年9月20日18时00分。
(二)采购文件免费下载方式:请供应商登录“金川区政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递交地址: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2018年9月21日10时3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川区政府126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川区双湾镇陈家沟村
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15809458315
(二)采购代理机构: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
联系人:陈杰泰联系电话:0935-8220189
(三)开标地点:金川区政府126会议室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路76号
联系人:赵金娥 联系电话:0935-8325935
(四) 监管部门: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
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0935-8220194
2018年9月1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金川区双湾镇中心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8FS-001
(3)交货地点:金川区双湾镇天生炕村、古城村
(4)采购内容:采购电动自行车8辆;
2
采购单位
(1)单位名称: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人民政府
(2)单位地址:金川区双湾镇陈家沟村
(3)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15809458315
3
投标报价相关说明
(1)最终报价应包括全部采购清单内货物费用、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及后期的处理维修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书中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清单”写明其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为最终报价,此报价作为招标人评标标准,但不能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3)报价币种:人民币。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5
开标及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10时30分。
(2)金川区政府126会议室
(3)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4)开标时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④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0
7
投标文件的制作、密封
请所有参加公开采购的供应商提供询价响应文件(每页加盖公章,现场递交,)文件名为公司全称。
9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名,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专家4名。
10
项目交付
(1)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11
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3)合同授予增减:数量增减变更不超过投标报价的10%。
(4)本招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招标内容前附表中未尽事宜参照文件其他各处。
(二)投标人须知
1、本次采购工作由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会同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涉及项目及服务采购。
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4、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招标方拒绝接受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形式的投标文件。
7、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和财政部令[2004]第 18 号中第七十四条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及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全部采购清单内货物费用、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及后期的处理维修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9、所采购项目内容通用说明
(1)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资质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的服务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
(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书中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清单”写明其投标总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供应商在投标时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6)供应商应当有相当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7)投标报价为税后人民币价格,并在结算时提供合法税务发票。
(8)除以上基本要求外,投标人应尽可能提供优惠条件。
(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③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④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⑤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①至⑤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第三章 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规格、服务要求
一、项目采购内容、数量和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计量单位
数量
样本图片
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电动车
电动车
电 池:60V20AH;电机:800WC35超静音电摩电机;控制器:12T(超静音);制动:前碟刹;减震:30管路虎款液压前叉,加强型液压后减震;
轮胎:前100/70-12远星真空胎,后120/70-10远星真空胎;MIN.TH加大碟刹盘,仪表:液晶仪表;
双摇控防盗报警,全自动四档变速系统,LED前大灯,后靠背。一健修复,座筒灯,手机冲电。
辆
8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最终报价应包括全部采购清单内货物费用、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及后期的处理维修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投标时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须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如因中标人供应的货物与合同不符、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延误施工工期,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交货地址:金川区双湾镇天生炕村、古城村。
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7、保修期限:1年
三、项目验收标准:
由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第四章 招标文件的说明
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的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的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招标项目内容要求、投标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部分构成。
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认定。上述期限后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质疑函格式见附件。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请供应商随时关注;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份,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文件释义:
在本招标文件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术语/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4)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5)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有时也称“需方”、“买方”。
6)采购人代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经采购人授权或委派,代表采购人办理政府采购的人员。
7)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
8)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9)集中采购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是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本文件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1)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时也称“供方”、“卖方”。
12)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14)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15)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16)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包)划分、数量、投标人(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包括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7)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9)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0)书面形式:通过文字或书面材料成立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形式,包括法律文件、信函、电函和其他书面材料。
21)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2)招标文件: 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邀请文件,是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3)投标文件: 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一般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其他部分组成。
24)评标委员会: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依法由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机构。
25)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6)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7)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
28)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29)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人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30)恶意串通:包括(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1)安装: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工作内容。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32)服务(行为):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培训、提供咨询、售后回访、维修、更换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33)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所有型号的产品。
3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所有型号的产品。
3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文件的编制递交
(一)投标报价
1、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中最终报价应包括全部采购清单内货物费用、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及后期的处理维修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书中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清单”写明其投标项目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为最终报价。此报价作为招标人评标标准,但不能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3、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写明所投产品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报价明细表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相同,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在报价明细表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相同的前提下,报价明细表中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在报价明细表与开标一览表中,如果投标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若投标单位拒绝接受上述修正,投标文件无效。
5、招标产品的数量,投标单位必须满足,如在报价中有任何遗漏,投标文件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及金额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到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账户,除此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任何途径提交保证金的投标,都是无效投标。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供应商,招标方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
4、投标供应商应在银行进账单注明8位投标登记号。招标方不接受现金、银行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及票据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并且要求该退款帐户必须与投标商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一致。
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合同验收通过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8、发生以下情况的,招标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以后参与招标方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1)投标截至时间后开标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和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的天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单位延长有效期。投标单位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招标方的要求与投标方的答复均须使用书面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与编制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证照、数据、文件是真实、全面、准确、完整的, 以确保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2、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
按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四、五中”的要求提供各项资格证明文件凡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不得以复印件、影印件等形式代替,否则无效。经最终确认,凡未提供全部有效资质证明文件的,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清单
3)、投标技术文件:
(1)技术资料(如有)
(2)技术规格偏离表
4)、投标商务文件
(1)投标承诺函
(2)合同主要条款承诺书
(3)交付进度
(4)售后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
(5)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业绩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投标方应将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技术文件”和“投标商务文件”四部分内容装订在一起,并按顺序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标明连续页码。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签署: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及包装递交,电子版本需使用PDF格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 及“开标一览表”。若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盖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应填写全称。
5、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无行间插字或删除迹象,除非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修改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字迹模糊不清的,作无效标处理。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对文件进行密封,投标文件不论“纸质版”、“电子版”及“开标一览表”均应在其外层包装注明采购单位、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等信息,格式如下: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时间:
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开启
2、每一密封件封口上应贴密封签,在封口处加盖不表明身份的“密封”字样的密封章。
3、为了方便评审,除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报价一览表”外,还应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另行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一起现场递交。
4、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内一次性提供充足的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只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产品评价。
5、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和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6、投标文件需由专人在开标现场递交。
7、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列为准(如果发布过相关变更公告,则以公告的最新时间、地点为准),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包括相关变更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接收。
8、投标文件的撤回。供应商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第六章 开标、评标、定标及废标
(一)开标、唱标
(一)开标、唱标
1、开标时,招标人将通过适当方式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唱标主要内容为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评标
1、招标方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招标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情况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9,评标委员会成员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开启投标文件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中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交纳的保证金是否已足额交纳,文件是否已恰当地签署。
(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投标规格”描述与产品说明书或含技术参数的彩页不符,除非有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书面证明,否则一律以产品说明书或含技术参数的彩页为准。
(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效:
①供应商未提供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资料,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资料不全,或全部或部分无效的;
②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出现低于招标文件相应内容经澄清确认的;
③供应商的投标总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如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相比,价格明显过低等),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性时,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释,或所作的解释违反常规或缺乏事实依据的;
④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选择性报价(两个及两个以上报价)的;
⑤在报价明细表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相同的前提下,报价明细表中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在报价明细表与开标一览表中,如果投标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投标文件无效。
⑥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⑦招标文件中要求演示或提供样品,而未按要求进行演示或提供样品的;
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主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在条件许可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外部调查,以核实有关情况。
(8)评标委员会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方的相对排序。
3、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4、采购方式的改变
如果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技术条件、商务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论证并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5、评标方法及原则
(1)评标方法: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
(2)权值: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
6、评标程序
①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②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及评分;
③对投标单位的商务方案进行评审及评分;
④按规定公式对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报价得分;
⑤计算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⑥确定中标单位,并从其他有效投标供应商中按排序推荐1名备选供应商。
(二)评标办法
(一)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资格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第二阶段: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第三阶段:定标
1、通过上述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中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总体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市场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一次递补,以此类推。
2、如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方有权宣布本次招标作废,并重新组织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方有权拒绝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参加后续的投标竞争。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在评标报告中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招标全过程由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4、评标结束后法定期限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公告》。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自行对中标结果的改变无效,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对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的质疑和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认定。上述期限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8、保密:
(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意一个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三)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七章 合同条款
一、说明
(一)合同条款是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订供货合同的依据。
(二)甲乙双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签订合同。
(三)甲方应依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为依据,签订 合同。不得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二、设备条款
合同双方应将招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设备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作为 合同条款的基础。
三、技术资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购设备、配套设施等的有关技术要求。
(二)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中标设备的型号和技术指标的详细 清单。
四、交付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验收
(一)中标设备应符合“设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各项指标。
(二)甲方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组织验收。
六、质量保证
(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性能向 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设备。
(二)验收文件签署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 1 年,保修期内免费保修,保修期满后乙方须保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修服务。
七、付款方式:采购产品到位、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90_%,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5日内付清。
八、违约责任按照供货合同的规定,甲方、乙方对设备提供、交货时间、付款时间、售后服务等要求未按规定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对验收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内不合要求的设备,乙方应及时更换
设备,发生的直接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争端解决
合同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 同签订地仲裁机构提交仲裁,也可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
总价
分项报价
交货期
产品费用
运输装卸费用
其它费用
1
合计报价(小写)
合计报价(大写)
注:1、报价只能按一种方案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大写和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其它费用:应包括各种管理费用、税务费用、运输费用和其它不可预见之费用。
3、本表必须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4、本表中的文字和数字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5、本表无效,意味着整个投标行为无效。
6、本表可以续行。 投标供应商代表手写签名:
格式二: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姓名)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人代表情况:
性别: 年龄: 身份证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货物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格式三:法人代表授权书
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委派 (姓名、职务) 参加贵机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并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四:投标承诺函
致: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为的要求,(全名及职衔)经正式授权并以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的名义投标。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报价文件
开标一览表
资格证明文件
(请具体列明)
3、投标技术文件
投标承诺函
合同主要条款承诺书
技术规格偏离表
售后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
公司介绍、业绩概况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们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
文件。2、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已完全理解招标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们同意向招标方提供有关投标的证明资料。
5、我们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是真实的。
6、我们理解并接受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7、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请按下述方式与我们联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 (手写签名):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五:合同主要条款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序
号
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要求
投标承诺
1
付款方式
2
服务期
5
售后服务
注:
1、招标采购项目要求的条款为最基本的条款,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2、此内容为评标的重要内容,投标供应商应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给予招标方更为优惠的条件,以此增加自身的竞争力。
3、以上表格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投标供应商代表手写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六: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品目号
所投设备名称
所投设备参数
招标技术要求
偏离内容
备注:
1、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能满足上述要求,则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扣分。
2、本表必须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3、本表中的文字和数字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4、本表无效,意味着整个投标行为无效。
5、本表可以续行。
投标供应商代表手写签字:
格式七: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函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主要内容应包括:
1、公司简介:
2、已做项目简介:(请投标方详细列出被供给设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年份等)
3、维修技术人员情况:
4、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5、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6、其它服务承诺:
7、质量保证(包括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明、产品品质检测报告、质量承诺等):
投标供应商代表手写签名: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起始年月
用户名称
完成时间
备注(业绩)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3、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如有)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服
务
人
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注:以上文件格式为采购项目通用格式,个别表格如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者,供应商可自行调整格式,其余部分均需按照以上格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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