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日期 | 2015-10-28 | 截止日期 | 2015-11-24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镇巴县民政局委托,拟对镇巴县民政局棉被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热忱欢迎具备资格条件和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内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镇巴县民政局棉被采购
二、采购购预算:36万元
三、产品采购清单:
四、报价须知:
1、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报价供应商应为从事该项目经营或生产,且具备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
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报价要求:开标前,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通知书的要求如实编制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内容至少包含:资格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报价单、技术指标及参数响应表、质量保证措施等资料),在报价单中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商品总报价),商品总报价金额中应含商品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办理资金结算前的一切费用,且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交货(完工)时间: 年 月 日前(请供应商填写)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货验收,供货周期作为成交的条件之一;
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根据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所有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时本次询价作废)价格相同者,先交货者成交。
5、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本次询价将于2015年11月4日14:30在镇巴县民政局会议室公开开标,开标时,报价供应商必须向询价组织机构提供产品样品、资格证件的副本原件、密封完整的报价响应文件一式2份和10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
6、签约、交货、验收:成交后,供应商于11月4日前持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与采购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务必于2015年11月24日前将中标商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由县采购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的95%,其余款项作为产品质保金。
7、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询价组织机构: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916-8641963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温馨提示:请报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通知书全部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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