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日期 | 2012-02-16 | 截止日期 | 2012-02-22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工程 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平市铁东区 紫气大路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12层
2.3 设计周期:45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
2.5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 类似工程 业绩(曾设计过面积约为 20000平方米、框架结构办公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2 年 2 月_ 16 至 2012 年 2月_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_ 11 时,下午_ 14 时至 17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四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
邮 编: 136001
联系人: 聂先生
电 话: 1390434132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邮 编: 130062
联 系 人: 李慧、蔡先生
电 话: 1571444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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