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日期 | 2019-05-07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第二次) 招标人: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5月7日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委托,就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市政及绿化材料供应商入库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市政及绿化材料供应商入库项目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按下表劳务分包类别,划分为:苗木材料库、管道材料库、石材道材料库、路灯材料库共计四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下表四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两个标段,开标顺序为:苗木材料库→管道材料库→石材道材料库→路灯材料库,如投标供应商已中两个标段,则不再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本次招标仅为管道材料库及石材道材料库两个标段】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2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 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提供现金 (不管投几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10000元)。 四、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Http://www.rdjhjt.com自行下载或电话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代理公司以书面或在电子邮箱中提出(237901949@qq.com),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如东县珠江路118路光华大厦8楼大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15862726871 招标代理联系人:周春柳 联系电话:13625239921 八、其他事项: 1、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2、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投标费用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章 采购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主要内容简介: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市政及绿化材料供应商入库,具体内容以单个项目分包合同为准。 二、工期及地点: 1.工期:项目业主规定的合理建设工期(根据具体项目定)。 2.质量:合格。 3.地点:如东县(根据具体项目定)。 三、付款方式: 单项分包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款至审定价的70%;工程质保期满按最终审计价付清工程余款(利息不计)。具体参照母合同付款方式可适当调整。 四、其它相关说明: 1、入库投标供应商如注册地不在如东县,应于入库后在如东县成立分公司,注册地点服从业主指定,否则取消入库资格。 2、合作考核:按照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月度考核办法执行。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 1、 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 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开评标 第五部分合同相关要求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锦恒集团网站(Http://www.rdjhjt.com)发布。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5.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 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考虑到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原件可以提供一份。)所有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装进投标文件之内。 3、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报价单一份须单独另行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及标段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注: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请按标段分别密封! 4、 投标报价 (1)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2)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费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分包项目实施范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仅为管道材料库及石材道材料库两个标段】 ①苗木材料库:投标单位的报价费率必须小于或等于80%,计算基数为南通当期材料信息价。 ②管道材料库:投标单位的报价费率必须小于或等于90%,计算基数为南通当期材料信息价。 ③石材材料库:投标单位的报价费率必须小于或等于80%,计算基数为南通当期材料信息价。 ④路灯材料库:投标单位的报价费率必须小于或等于90%,计算基数为市场询价。 上述材料如信息价中没有,则计算基数为市场询价。 5、保证金 (1)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提交(现金)。 (2)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在开评标过程中无理取闹恶意扰乱开评标秩序,或者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视为中标人放弃收回其全部保证金的权利,同时招标人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中标人参加本集团政府采购资格2年。 (3)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放弃中标的,视为中标人放弃收回其全部保证金的权利,同时招标人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中标人参加本单位政府采购资格2年。 (4)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放弃收回其全部保证金的权利,同时招标人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中标人参加本单位政府采购资格2年。 (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6)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当场退还。 (7)中标的投标人,需向甲方缴纳入库履约保证金,入库履约金为每标段10000元人民币,入库期内全部项目完成后退还。在签订单项供货合同时,乙方应另外向甲方交纳单项供货履约金,金额为单项供货合同价的5%,具体以单项供货合同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 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无效投标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8.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9.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入库单位数量的,或者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入库单位数量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应报告监督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招标。 第四部分 开评标 一、开评标程序 1.招标人组织开标 (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2)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有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2.评委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将监督开标的全过程。 (1)评审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相应的规定 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3) 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同时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4、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的监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本集团的投标资格。 二、 评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入围中标候选人。 2.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入围候选人;如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采用随机抽签,直至比出大小为止,号码较大者为入围中标候选人之一。 3.评分标准: 4.本次招标划分为:苗木材料库、管道材料库、石材道材料库、路灯材料库共计四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四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两个标段,开标顺序为:苗木材料库→管道材料库→石材道材料库→路灯材料库,如投标供应商已中两个标段,则不再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本次招标仅为管道材料库及石材道材料库两个标段】 5.特殊情况处理: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最小入围数量的,则按流标处理,重新组织入围招标;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正好等于入围数量的,则直接确定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最大入围数量以上的,则按照流程评审。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入围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不再组织招标,视为较少中标入围家数。 招标人将根据如下项目分配原则向中标入围单位分配具体项目:以入库投标供应商报价中的次低价作为招标控制价,所有入库投标供应商对单项供货项目进行二次报价,最低报价者为单项供货项目中标供应商。如单项供货项目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未通过业主单位考核,则取消该供应商下一个单项供货项目投标报价资格,经业主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单项供货项目投标报价。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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