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金昌市 |
发布日期 | 2006-01-01 | 截止日期 | 2006-01-10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金昌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我市公务用车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为创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采购环境,为公务车辆政府采购提供保障,现面向全国征集车辆供应商,欢迎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我市政府采购车辆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有固定的公司经营场所、车辆销售展厅及车辆维修场地;
4、良好的售后服务和较强的车辆技术维修队伍;
5、提供的车辆符合国家环境标准和国家安全标准;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二、进入我市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应常年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证;
2、纳税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纳税情况证明);
3、资金和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4、符合国家环境标准、安全标准的证明材料;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和信誉证明材料;
6、持有由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提供的书面授权书、特约维修委托书和有关质量认证书。
7、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征集时间: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2月10日。对经审核合格的车辆供应商,允许其参与金昌市公务用车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并录入供应商库。
四、联系人:李新华 张军
联系电话:(0935)8212430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 延安西路财政局五楼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