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发布日期 | 2011-02-23 | 截止日期 | 2011-03-01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交易登记号:11GC040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西河局部整治工程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由市、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邬隘河至北环西路)
建设规模:冲淤74547立方米、绿化9750平方米、护坡1950米、截污管596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污水原位净化处理设施二套。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
工程投资:约1261万元
招标范围:庄西河局部整治工程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主设计师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③拟派主设计师的职称证书(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④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申请材料中《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上述1-4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作不合格处理。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按《宁波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甬建市[2007]201号)执行。
3.6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1年3月2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1年3月2日11时00分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国际商务楼1号楼13层,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备注:(1)首次信息发布期间,只有2家有效报名单位;(2)第二次信息发布期间,原报名单位有效,无需重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原报名单位到招标代理单位更换新的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22号
联系人:张险峰
电话:8738257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0幢302室
联系人:钱良杰
电话:8729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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