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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8年09月15日 > 招标公告 > 长安家园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长安家园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2018-09-15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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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日期 2018-09-15 截止日期 2018-09-21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长安家园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长安家园项目已经灌南县房产处批准招标,为给项目业主营造和谐、 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长安家园前期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长安家园前期物业管理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长安家园位于灌南县长安路。 四至范围:东至:茂盛路;西至:204国道;南至:长安路;北至:围墙。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501.73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2476.0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2349.1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26.88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32604.41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8868.9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42.48平方米,坐落位置1号楼和9号楼之间,社区用房建筑面积105.02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14栋(其中住宅13幢287套,非住宅1幢);建筑结构为砖混、框剪。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27.8%;综合容积率 1.492;绿化率30.7% 。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73个。 本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共分二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于2019年6月竣工交付使。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2020年12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招标单位:连云港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及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已加入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系统。(电子政务平台) 五、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七日内 2018年9月15日00:00时---2018年9月21日24:00时 六、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申请人管理业绩、企业信誉、拟派驻项目经理获奖情况等从中优选不少于5家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正式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以书面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不合格原因。 七、投标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网上预报名登记方法: (1)登录“连云港市物业监管系统”,在首页公告栏查看招标公告或左侧招标管理-投标信息查看项目信息,选择“应标报名”然后查看相关信息后提交。 (2)选择投标项目(注意项目不能选错)。 (3)依次如实填写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人、组织机构代码、手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以总公司作为投标单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检查填写内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更改报名信息)。 2.在网上预报名登记后,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通知投标人到指定联系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三天内提交以下书面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连云港市外埠来连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表或临时备案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物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的注册证明、简历。投标单位须提供该项目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违规证明和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证明。外地来连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规定在县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公司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开具企业无违规证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应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①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二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标代理单位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 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应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 万元(大写),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待本次招投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未入选的投标人。 4.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当事人可书面向灌南县房产处举报(举报电话:83696130) 5.中标单位依据灌建发【2014】31号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存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 八、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勘察项目现场,认真严肃地做好投标的各项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投标。无正当理由,报名后放弃投标三次(含)以上的,暂停其投标资格(连住房发[2013]第6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丽都楼1006室 联系人:谢兵 联系电话:13861433666 特此公告 连云港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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