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BYJ-CS2008003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日期 | 2008-02-18 | 截止日期 | 2008-02-20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包括该品牌协议定点供应商)对以下货物进行网上二次竞价。
1. 竞价编号:BYJ-CS2008003
2.项目名称:笔记本定点采购项目
3.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网上二次竞价招标文件”
4.领取网上二次竞价文件时间: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2月20日
5.竞价截止时间:2008年2月21日9时。
6.下载网上二次竞价文件网址。也可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该文件,供货商参与竞价须请提供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报价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司“服务专区”),若非由法人本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公司“服务专区”)。
7.上传网上二次竞价文件网址
8.报价文件应按二次竞价文件中的报价格式填写,并按网上报价要求上传,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文档不可超过2.0M(含附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9.报价数据以本招标代理公司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造成的报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本招标代理公司无关,请各报价人合理选择上传报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0.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0591-83020202、83189686 传真: 0591-87872060
地 点: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A区八层(350003)
11.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鼓楼支行左海分理处
账 号:13-1114 0104 0000 578
附:协议供货竞价一览表
协议供货竞价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品类别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数量 竞价单价最高限价 交货期
1 1 笔记本 IBM R61 7755-BK1
T7250 2.0G/14.1WXGA+/1G/160G/RAMBO/V-HB/ABGN/1394/安全芯片/NB8M-128M/千兆网卡/蓝牙/摄像头4 Cell/1Y/六件套大礼包 1台 13800 竞价结果公告后3日内与用户签定合同。
第二部分 竞 价 须 知
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文件一份,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报价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司“服务专区”)若非由法人本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保证金必须在竞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鼓楼支行左海分理处,账号:13-1114 0104 0000 578。定点协议供应商无需每次另行提交竞价保证金。)
2、按合同包竞价,每个品目号报价必须低于用户的竞价单价最高限价才能被接受,按价格最低者中标,若有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早则优先。
3、竞价方所竞价的货物应在其营业范围内。
4、竞价方在本地有维修机构两家以上(含两家)(出具证明);
5、竞价方须按要求到学校免费安装调试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6、竞价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计算机设备享受五年保修,其中前三年整机免费保修,并上门服务,后两年仅收取备件费;两年质保期内服务中心人员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上门且8小时修复,无法修复须提供备用机。
7、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选配件)必须是原装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二次竞价包含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安装调试、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9、参与二次竞价的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竞价方若提供虚假资料获得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所有保证金,并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理。
10、若至竞价截止时间无人竞价,则中标方为定点协议中标供应商。
11、下载竞价招标文件时间:2008 年2月18日始。
12、下载竞价招标文件及上传竞价报价文件网址
13、供应商??项填写,并按网上二次竞价要求上传,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报价文件。竞价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具法律效力。竞价数据以我公司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关,请各竞价方合理选择上传报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需交书面原件一份存档。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出次日内到本招标代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三日内与用户签订合同并按要求供货,逾期视为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4、特别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榕财采〔2006〕105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竞价结果需经采购人确认,若采购人确认有比竞价结果更低价格〔其价格必须低于竞价结果1.5%(含)以上〕的同厂同规格货且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则此次竞价结果无效,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15、付款方式:供货人与采购人自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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