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泰州市 |
发布日期 | 2018-03-24 | 截止日期 | 2018-03-30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1、招标条件
科技路、科创路路改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高新区内。
(2)工程规模:
一标段科技路:全长128米(引桥路段+拱桥段),宽16-28m。其中,引桥路段长98m,宽16m。拱桥段长30m,宽28m;路道横断面:6m绿化带+16m行车道+6m绿化带;桥梁横断面:6m人行道+16m行车道+6m人行道;拱桥的构建,采用灌注桩基础(桩长20.6m,桩径1.2m,共36根),钢筋混凝土结构,桥东西立面用毛石贴面装饰,采用汉白玉材质搭建桥栏杆。
二标段科创路:全长152米(引桥路段+拱桥段),宽16-28m。其中,引桥路段长122m,宽16m;拱桥段长30m,宽28m。路道横断面:6m绿化带+16m行车道+6m绿化带;桥梁横断面:6m人行道+16m行车道+6m人行道;拱桥的构建,采用灌注桩基础(桩长20.6m,桩径1.2m,共36根),钢筋混凝土结构,桥东西立面用毛石贴面装饰,采用汉白玉材质搭建桥栏杆。
(3)工程范围:含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标设标牌工程。
(4)招标预算价(含税价):一标段科技路491.7801万元;二标段科创路510.1578万元。
(5)计划开工:接业主通知后2天内进场,工期为120日历天。
(6)本工程的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工程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全额垫资,经业主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当年春节支付工程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支付工程价款的30%,第三年按第三方审计后付清工程余款。
3、投标人资质及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与复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以及参加开标前的资格复审时,都须提供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开标时,施工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经注册的一、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或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现相关证件另作他用,则处以10万元罚款;
(5)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主要施工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证书;
(7)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相关业绩;
(8)提交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人书面承诺原件,承诺未借用或挂靠资质,并承诺报名时的“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参与施工的全过程。如若发现未履行其承诺,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名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泰兴高新区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与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以及参加开标前的资格复审时,都必须提供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报名以及保证金的缴纳
4.1报名时限及地点
参加投标者,通过资格预审后准予报名,请投标人于2018年3月28日17点30分前至泰兴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2楼规划建设局内)进行报名。报名费按500元收取。
4.2答疑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报名成功的单位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3月30日17 时30分至泰兴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兴高新区二楼规划建设局规划科内)递交加盖公章的疑问函,并在此时间内做好投标文件(只做商务标)。
4.3法人代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4在报名时限截止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换取票据证明,否则视作资格预审未能通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科技路50万元人民币;科创路50万元人民币。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占90%)和物业管理保证金(占10%),未中标则全额退款不计息。缴纳形式:转账(保证金与报名费一起转账到后面的账号里),户名: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帐号:3210250011010000096394,开户银行:泰兴农商行营业部城东支行。
注:本工程可单独报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若同时报两个标段则需要交纳1000元报名费及100万元保证金。
5.投标报价以及中标方式
5.1所有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工程预算价的78%,否则,按废标处理。
5.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中标方法:①提交标书,由评委委员会认可后,再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②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开标委员会,开标现场随机抽取3人作为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会商确定投标报价下浮控制区间,主任委员的平均价,主任委员、其他委员、投标单位3方各自平均价占比权重(其中,主任委员平均价是指在预算价基础上,3人各自填写的下浮后的价格的平均值,其他委员平均价是指在预算价基础上,根据主任委员确定的下浮控制区间,各自填写的下浮后的价格的平均值,投标单位平均价是指在下浮控制区间内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然后由主任委员、其他委员、投标单位的平均价加权确定综合平均总价,其报价低于并最接近综合平均总价的投标单位中标。若不足3家参与开标,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议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注:同时报名两个标段的单位,若中一标段后,则不参加二标段的开标。
5.3投标单位参加正式开标前应做好标书(商务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正式开标时,1家单位只能委派1人(法人代表或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预审后准予报名的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开标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和正式开标,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视作自动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世译联系电话:0523—80721815 15152976329
7.以上活动均在泰兴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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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至2018年3月30日泰兴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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