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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9年07月11日 > 招标公告 >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综合实验楼一期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综合实验楼一期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19-07-11 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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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日期 2019-07-11 截止日期 2019-07-22
采购业主 东北大学 招标公司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综合实验楼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自筹,招标人为东北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综合实验楼一期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 2.2建设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2.3资金来源:国拨及自筹 2.4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科研用房、地下车库及人防,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5计划工期:2019年9月30日至2022年11 月30 日,共计1157日历日。主体工期为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 2.6招标范围:综合实验楼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地上7层,地下2层。本次招标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外线、外环境、人防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过身份证认证刷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投标报名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21世纪大厦B座)。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大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联系人:张福磊 电话:024-83689155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号:0330610102000021318 联系人:刘震 电话:(024)83961750、83963053-809 传真:(024)83963056 邮箱:sybid2084_liuzhe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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