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丽水市 |
发布日期 | 2012-02-07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2年02月07日在招标网发布鹤溪河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永安桥至廊桥)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2012年02月16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
部分信息 |
景**鹤溪河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桥至廊桥)招标公告
一、*******水利局的建设项目景**鹤溪河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桥至廊桥)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施工单位。
二、*******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所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景**鹤溪河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桥至廊桥)位于景**城鹤溪镇北部、鹤溪河下游左岸,具体位置自**桥至下游廊桥处。整个工程**亲水平台***.**m,**上、下踏步*座以及亲水平台表面人行道路及绿化***.**m,修建一座蓄水堰坝、一座台阶等。
施工总工期为**日历天,预算审定总造价为*******.**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均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注册地在***行政范围内的企业可继续使用三级项目经理)。
(*)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交易席位费按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于提交投标文件时收取(不退还)。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招标投标中心(*******鹤溪镇人民北路**号)。
八、其它
*、本工程不接受已有预中标或在建(未通过完工验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刘 敏(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黄晓军(招标代理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水利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察局:****-*******
*******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