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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21年02月26日 > 招标公告 > (编号:XQA21014)宁波杭州湾新区南部新城虚怀路(达智路-若瑜路)、若瑜路(杭州湾大道-中兴一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XQA21014)宁波杭州湾新区南部新城虚怀路(达智路-若瑜路)、若瑜路(杭州湾大道-中兴一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1-02-26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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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日期 2021-02-26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正文详见图片 宁波杭州湾新区南部新城虚怀路(达智路若瑜路)、若瑜路(杭州湾大道一中 兴一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南部新城虚怀路(达智路一若瑜路)、若瑜路(杭州湾大道一中兴一路)市政 程已经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甬新经投[2020]153号,招标人为慈溪杭州湾滨海开发 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杭州湾新区南部新城,西至杭州湾大道,东至中兴一路,北至达智路 项目规模:虚怀路(达智路一若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道路全长136m,道路 路宽16m;若瑜路(杭州湾大道一中兴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道路全长730m,道 路路宽28m;项目总投资5860.51万元,工程造价约434万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确保杭州湾新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给水、中水、电力、综合通信、路灯、交通及智能监管系统 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 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3投标人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 内,其保函信息办理登记地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任意一地(注册 地在宁波行政区域内企业)或杭州湾新区(注册地在宁波行政区域外企业)。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 目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市政类施工员1名,市政类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 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2018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的有 关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 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 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査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 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 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年3月5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 区分网(http://hangew.biddinggov.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 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 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 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 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 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 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整 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 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下午16时30分。(汇款 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21014)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号:35977119544 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3月 7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 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1年3月17日(含)前 办理 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 投标人可使用帐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杭州湾新区分网(htt:/ hangzw. bidding.go,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 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 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3月17日(含)前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提交及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22日下午13时30分 6.2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 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站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 http://hangzw.biddinggov.cn, 6.3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5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电子密钥(CA锁,并开通 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査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 7.3本项目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履约考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考评 7.4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7.5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杭州湾滨海开发投资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施燕婷、陈健 电话:0574-58965353 电话:0574-63041902、6301096 传真 传真:0574-63010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88 财务:张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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