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发布日期 | 2008-09-24 | 截止日期 | 2008-09-27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新源县卡普河五级水电站设备工程,已由伊犁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伊州计农经[2007]84号、85号、伊州计资[2008]47号文下达了该项目投资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源县卡普河五级水电站设备工程已由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以伊州计基综[2008]91号文核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国拔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源县瑞丰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源县卡普河五级水电站设备工程,建设规模:一标段: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部分:1000kw机组SF1000-xx/xxxx,COSΦ=8,Ue=10.5kv(含10kv设备高压开关柜等配电设备);400kv机组SF400- xx/xxxx,COSΦ=8,Ue=0.4kv(含低压配电设备);二标段:主变压器:SC9-500/10,10.5/0.4kv一台;厂变压器SC9-100/10,10.5/0.4kv一台:三标段:8米跨10t/3t电动低速单梁起重机;
2.2建设地点:新源县新源镇阿吾孜村;
2.3招标范围:水轮发电设备、电气设备及附属设备等;
2.4交货期: 2009年5月31日前验收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3具备生产供应本次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商;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08年9月 24日至9月 27 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 伊宁市解放路81号,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或公证件),所有证件须备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收到预审合格通知单的企业,请按预审合格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图纸。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本,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0000元,二、三标段10000元/标段。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源县瑞丰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洪军 联系人: 朱勇刚 黄雍
电 话: 13909998675 13999393126 电 话: 0999-8035590 6785698
传 真: 传 真: 0999-678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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