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六安市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正文详见图片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文件 (货物类) (不见面开标) 项目名称 箭季爨武仪馆火化间专用柴迪采购(二次) 项目编效415Q240016号 采购化方 殡 馆 棉长 招标代也ia意 秉 诚项目避有公司 采购时间:2024年2月 色5020262 -1-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2 一、总 则.. 12 二、招标文件..... 1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五、开标与评标.... 19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 第四章评标办法.... 26 第五章采购合同.. 34 第六章采购需求.· 45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7 一、营业执照. 49 二、联合体协议.. 49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0 四、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51 五、投标授权书.. 52 六、标书响应情况 53 七、技术标部分 54 八、投标函.. 55 九、开标一览表... 56 十、投标分项报价表...· 57 十一、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58 十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58 十三、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s ..s 58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9 第八章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61 -2- 六安市殡仪馆火化间专用柴油采购(二次)公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六安市殡仪馆火化间专用柴油采购(二次)(项目编号: FS34150120240016号)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4日9 点O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34150120240016号 2、项目名称:六安市殡仪馆火化间专用柴油采购(二次)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预算金额:102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102万元 6、采购需求:六安市殡仪馆地处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武陟山村,年火 化遗体1万具左右,现采购2024年度火化间专用0号柴油一批,采购0号柴 油标准,按照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执行;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按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殡仪馆行业的 特殊性,油品配送时间不超过24小时)。 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采购项目,但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3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4日(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 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填报企业基本 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咨询电话:010-86483801: ②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 4、售价:零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一室(不见面开标大 厅) 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受纸质标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具体原因如下:该项目供应方多为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的物资是中小企业无 法提供或很难提供的,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 八公山南路交叉口;联系人:余科长;联系电话:0564-3378214。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 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 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 面 开标 系 统” 网址 为 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 ,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 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 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一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 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解密 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 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操作流程 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殡仪馆 地址:六安市分路口镇 联系方式:0564-3398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凯旋国际广场14楼D座 联系方式:0564-3955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话:0564-3955368 2024年2月23日 -6-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六安市殡仪馆 采购代理机 名称:安徽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构 地址:六安市凯旋国际广场14楼D座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30天 项目类型 货物类 ③ 项目名称 六安市殡仪馆火化间专用柴油采购(二次) 6 项目编号 FS34150120240016号 (1)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 支付款项的项目,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0-70%): (2)中小企业合同,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40%-70%): (3)分年度安排预算的项目,采购人确定每年预付款为当年合同金额的/ 付款方式 (40%-70%)。 剩余款支付方式:分批供货前,付清本批次供货价款。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 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供货及安装 365日历天(按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殡仪馆行业的特殊性,油品配送时 8 期限 间不超过24小时) 9 免费质保期 一年 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实结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础, 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投 10 中标服务费 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项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 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最 履约保证金 11 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5%)。 2、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 ー7 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12 勘察现场 请各投标供应商联系采购人自行勘踏。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存在理解障碍,或认为招标文件表述有 模糊不清之处,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提问后将及时通过系统在线回复。该 渠道仅接受关于项目的一般性疑问(非质疑),投标人提问时应当隐藏自 身信息,直接提出针对项目的相关疑问即可。 13 提问与回复 2、疑问提出与回复获取具体步骤: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 的“提问”编辑提交疑问内容(可上传附件)。提交成功后相关疑问即传 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请投标人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查看回 复内容。 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存在质疑,可在法定质疑时限内通过以 下方式提出: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方式二,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质疑文件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要 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luan.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下载),质疑文件不可 匿名,须以附件形式加盖质疑人电子签章后上传提交。 2、在线质疑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14 质疑与答疑 系统-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 目”中的“质疑”上传质疑文件。提交成功后质疑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于收到质疑 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请质疑人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查收 答疑文件。 3、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中心(http:/ggZy.luan.gov.cn)”-“政府采购”-“采购公告变更” 栏目,查看是否发布有关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一经发布即为视同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若因未及时关注而造成 -8-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份 15 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 数及要求 递交投标文 16 件 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 注意事项 1、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两次解密,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用CA锁先 行解密,然后由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 解密。 3、本项目支持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 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 17 解密要求 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 logi,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 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一交易微课堂” 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 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 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 18 备注 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 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1、请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 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 网上招标投 19 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填报企业基 标特别说明 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 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贵。 -9-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咨询电话:010-86483801:六安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数字证书和 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CFCA(江苏. 翔晟)025-66085508。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 关于联合体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 20 投标的相关 提供),其余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 约定 求提供。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需各自盖章,其他如招标文件 无特殊要求的,盖主体方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对小微 企业报价给予10%-20%(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3%-5%(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 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对中小型企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 21 业产品的价 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格扣除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 例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1%-2%(本项 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 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在货物采购 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 -10- 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 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成交无效,视情节给予参 加政府采购资格限制等处罚。 口纸质☑数据电文 中标(成交) 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 22 通知书发出 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 的形式 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 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 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2]1053号文件规定,本次采购落 相关政策要 23 实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相关政策。 求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 财购2023]853号)规定,本次采购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 -11-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代理机构。 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 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招 标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 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在财政部 公布的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 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 等要求。 本招标文件所采购的货物、产品、配件等全部标的,均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 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原装正品。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产 品、配件均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检疫检验、生产经营许可等现行法 律法规的规定,且在投标时己具备,否则投标无效。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2.5近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的整数)起算。除 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 -12-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勘察现场 5.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 合同所需的资料。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 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 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 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 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投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 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 失的,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贵任。 6.2投标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 -13-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2.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2.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 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4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 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 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 料。 8.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 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 -14- 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 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品牌 9.1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 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了解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 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 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 10.采购信息的发布 10.1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luan.gov.cn)及安微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构成 1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1.1第一章:招标公告: 11.1.2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3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1.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1.1.5第五章:采购合同: 11.1.6第六章:采购需求: 11.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1.1.8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1.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5- 12.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投标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网上形式(六安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WOD文档 等)。 12.2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投标供应商请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系统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网上提 问”上传疑问文件。 12.3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请投标供应商及时通过“答 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 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 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3.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2除非注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 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 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 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 -16- 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3.6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 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 可。 13.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3.8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4.报价 14.1投标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供应 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 报价说明:(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2万元,供应商按报价单中格式填写费率、综合 单价(以实时安徽省发改委最新公布(O#VI车用柴油)调整后的批发最高限价价格计算费 率。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油品质量符合GB/T19147-2016或高于国标标准。 (3)后期每次供货价格按照报价费率与安徽省发改委实时限定最高批发价乘积计算。 (4)配送运费、中标服务费等包含在每吨油料报价中,不单独计费。 (5)每次供货按照业主要求数量进行供货,最终以完成102万元金额的数量供货。 14.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 务等工作所发生的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 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项目预算。 14.4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4.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 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4.6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 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4.7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 -17- 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 14.8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 因素而变动。 15.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 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5.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货物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 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7.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撒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17.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7.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投标文件份数 -18- 18.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后不再接受任何有关本项目资料。 20.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供应商应在解密程序开始后规定时间内(见前附表规定)完成加密电子版投标文 件的解密工作。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与投标文件的评审 21.1采购人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1.2开标时,各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21.3评标前对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1.4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 标价格。 21.5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6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及六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场主体库的资料,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修正: -19- 22.2.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2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3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 效。 23.废标处理及投标无效情形 2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23.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规定家 数的: 2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23.2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3.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3.2.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3.2.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可以支付的除外: 23.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3.2.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4.定标 24.1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 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4.2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 -20-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4.3采购人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通过 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4.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4.5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依法处理: 24.5.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4.5.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 投标。 24.5.1.2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 24.5.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4.5.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4.5.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4.5.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4.5.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4.5.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4.5.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5.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4.5.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5.中标通知书 25.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 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6.中标服务费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履约保证金 -21- 27.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 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27.2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8.签订合同 28.1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签 订的除外。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 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28.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 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 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28.4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与 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28.5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 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即付款方式)规定。 28.6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 28.7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 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28.8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 付。 28.9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 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28.10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2- 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29.验收与支付 29.1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 收。 29.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 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 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9.3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 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29.4因验收产生的费用不得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 29.5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 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 员更替、政策调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延迟付款。 30.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办法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 30.1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0.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3- 30.3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0.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0.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0.3.3被质疑人名称: 30.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0.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0.3.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 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0.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0.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0.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0.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0.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0.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0.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 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 在规定期限内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30.7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 -24- 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 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1.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25- 第四章评标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 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三条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采 购人(代理机构)确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5人(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以上或技术复杂或 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应当在7人以上单数)。 第四条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 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 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 第八条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 -26- 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 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 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标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日期: 询标内容 (由评委填写) 投标供应商的 意见 (作出确认或 说明、纠正、补 充、承诺等意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见)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 结论意见 各评委签字: 签字日期: 年月日 采购人代表 意见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日 监督人员 意见 各监督人员签字: 签字日期: 年月日 27- 第九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投 标文件中的技术、价格及相应的分值权重,满分为100分。评审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资 格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 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 资格条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w 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 资格 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信用要求 审查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 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的记录 信息为准。 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 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 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 其他 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 2.评标 -28- 2.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 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授权委托人资格 投标文件盖章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签字(签章)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投标文件格式 无法辨认 投标方案及报价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投标有效期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符合性审查 服务时间、地点、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付款方式 投标文件创建 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 标识码 投标文件的 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 机器识别码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 实质性要求 材料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的情 其他 形 2.2详细审查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 表进行详细审查。 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 则如下: -29-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参数共计6项,有 技术参数 一项满足的得4分,满分24分。 备注:带“★”参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 0-24 证明材料。 提供对应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包括:供货整 体进度安排、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措施。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方案 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供货方案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 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 0-5 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 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 提供对应本项目运输方案,包括:专用柴油 的运输、装卸、货物登记等、货物包装方案。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方案 技术标分 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70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 运输方案 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 0-5 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 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 提供对应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技术服 务方案、交货保证措施、验收计划方案。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方案 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 实施方案 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 0-5 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 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 -30- 提供对应本项目的配套服务方案,包括:售 前沟通方案、售中环节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方案 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 配套服务方案 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 0-5 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 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 对应本项目拟定完善的货物存储方案,包 括:油品存储方案、质量保证方案。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方案 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 货物存储方案 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 0-5 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 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 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提供一个 类似供货业绩 业绩的7分,最多得21分。 0-21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费率最低的投标 价格分 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 (30分)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3.技术标分汇总方法 对某一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 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投标供应商每个技术 标的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分之和。 4.得分汇总 (1)将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 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31- (2)按照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候选供应 商。 第十条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将有效投标供应商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 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列顺序。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 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供应 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 标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 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四条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 其投标。 第十五条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 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 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 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三、评标纪律 -32- 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 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 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 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 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3-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六安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六安市殡仪馆火化间专用柴油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S34150120240016号 甲方(采购人):六安市殡仪馆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月日 -34- 六安市殡仪馆(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 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 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 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 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商 2 2 3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5- 3 00+00 总价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1)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 支付款项的项目,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0-70%): (2)中小企业合同,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40%-70%): (③)分年度安排预算的项目,采购人确定每年预付款为当年合同金额的/(40%-70%)。 剩余款支付方式:分批供货前,付清本批次供货价款。 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 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交付期限:365日历天(按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殡仪馆行业的特殊性,油品 配送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5.2交付地点:六安市殡仪馆: 1.5.3交付方式:乙方按甲方需求供货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 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 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 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 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 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 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 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 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36- 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 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 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 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 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 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 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 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 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 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37-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六安市殡仪馆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38-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 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 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 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 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 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 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 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39-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 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 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 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 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 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 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 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 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 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 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质量保证 -40- 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 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 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2.10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 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 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 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 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任。 2.12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 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 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 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41- 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 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 对方当事人。 2.14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5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 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 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合同中止、终止 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 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 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 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 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 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计量单位 -42-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履约保证金 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约定提交 不超过合同价2.5%的履约保证金: 2.20.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 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 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1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 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 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44- 第六章采购需求 六安市殡仪馆地处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武陟山村,年火化遗体1万具左右,现采购2024 年度火化间专用0号柴油一批,采购金额102万元。 具体采购要求:1、采购0号柴油标准,按照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执行:要求 如下: 氧化安定性(以总不溶物计)/(mg/100mL)不大于2.5 ★硫含量/(mg/kg)不大于10 酸度(以KOH计)/(mg/100mL)不大于7 ★10%蒸余物残炭(质量分数)/%不大于0.3 灰分(质量分数)/%不大于0.01 铜片腐蚀(50℃,3h)/级不大于1 水含量(体积分数)/%不大于痕迹 润滑性校正磨痕直径(60℃)/μm不大于460 ★多环芳烃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7 总污染物含量/(mg/kg)不大于24 ★运动黏度(20℃)/(mm2/s)2.5-8.0 凝点/℃不高于0 冷滤点/℃不高于4 闪点(闭口)/℃不低于60 十六烷值不小于51 ★十六烷指数不小于46 密度*(20℃)/(kg/m)810-845 ★脂肪酸甲酯含量(体积分数)/%不大于1.0 2、殡仪馆行业的特殊性,油品配送时间不超过24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运输要求:运输前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确保容器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塌 陷、不坠落、不损坏。 4、实施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柴油产品,配送时间满足要求。 5、配套服务要求:每次供货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确定具体送达时间和地点,确保售后跟 踪服务等。 -45- 6、柴油存储要求:(1)储存容器和添加柴油的油桶应保持清洁。(2)为减少柴油与空气接 触,应做到密闭储存,减少不必要的倒装。(3)注意防晒、降温及温度变化。 7、价格不高于安徽省发改委最新公布的柴油指导价的市场最高批发价执行。 ー46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包 投标供应商: 年月日 -47-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一 营业执照 联合体协议(如有) 三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 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五 投标授权书 六 标书响应情况 七 技术标部分 八 投标函 九 开标一览表 十 投标分项报价表 十一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十二 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十三 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十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8- 一、营业执照 (自行上传市场主体信息库信息) 二、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与 就“某项且”(项目编号:某编号)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 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负责 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 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 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主体方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负 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投标。 五、参加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六、主体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49-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 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 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50- 四、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提供) -51- 五、投标授权书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全称)授权本公司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参加某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 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 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 式):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 式即可。 -52- 六、标书响应情况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按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序号 品名 技术规格及配置 品牌、型号、技术规 格及配置、材质 偏离说明 1 2 3 4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序号 内容 招标要求 投标承诺 偏离说明 1 技术响应 2 供货期响应 3 质保期响应 4 付款响应 5 其他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年月日 备注: 1、技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无重大偏离)、供货期响应、质保 期期响应及付款响应等须与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离,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材质、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 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全部复制或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复制)招 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例如在某一分项中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 品牌或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技术规格),均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 注明。 4、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 -53- 七、技术标部分 (一)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此栏内按采购需求及技术标评分要求, 将所有涉及评分需要的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三)因漏传或误传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4- 八、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某项且”的第某编号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投标 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我公司中标, 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日 期内完成货物与服务,并通过采购人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 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 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 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55- 九、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 投标范围 第包(不分包项目填写“全部”) 大写:壹佰零贰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可编辑) 最终投标报价 费率: %(以安微省发改委(0#VI车用柴油)实时限定最 (人民币) 高批发价计算综合单价,如投标费率为95%,安徽省发改委实 时限定最高批发价为9000元/吨,则综合单价为8550元/吨) 综合单价: 元/吨 备注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年月日 -56- 十、投标分项报价表 包别:第包(不分包项目删除) 序号 品牌、型 原产地及 货物名称 号规格 生产厂商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元) (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其他费用 0。 0 合计(元)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年月日 备注: 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 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 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 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57- 十一、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评分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已上传至技术标其他节点,此处不需 重复上传。) 十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评分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已上传至技术标其他节点,此处不需 重复上传。) 十三、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可附产品技术彩页。评分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已上传至技术 标其他节点,此处不需重复上传。) -58-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年月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5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某采购单位的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年月日 -60- 第八章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第一条不见面开标时间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第二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 等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电子系统中所有 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投标人(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严格按 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交易文件(加密和解 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担任不见面开标室主持人。 主持人根据不见面开标程序和操作权限进行不见面开标操作。 第四条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即CA专用锁)或手 机扫描(以招标采购文件约定为准)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 第五条投标文件以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的电子交易文件为准。不见面开标室根据招标文件 规定的开标时间要求自动提取投标文件。主持人将在不见面开标室内公布投标人(供应商) 名单等,并通过不见面开标室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 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投标人(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第六条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期满前及时到证书颁发机 构办理续期。 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至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 密,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各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 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61-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 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 (二)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九条出现第八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及 时会商,并报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后可继续 项目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可依法中止开标,做好招投标资料的 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重新开标。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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