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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21年04月07日 > 招标公告 > 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木头沟磷石膏堆场2#副坝堆筑工程(二次)

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木头沟磷石膏堆场2#副坝堆筑工程(二次)

2021-04-07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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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发布日期 2021-04-07 截止日期 2021-04-28
采购业主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木头沟磷石膏堆场2#副坝堆筑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木头沟磷石膏堆场2#副坝堆筑工程(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木头沟磷石膏堆场已建成投入使用,目前运行正常,根据磷石膏堆场的使用要求,现需对木头沟磷石膏堆场2#副坝进行堆筑工作。 本文件为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木头沟磷石膏堆场2#副坝堆筑工程(二次)招标文件。 (1)主要包含: 进场施工便道及取土便道修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修整进场施工便道及取土便道,并进行施工期间日常维护。 2#副坝堆筑施工:2#副坝坝底标高为642m,坝顶标高为654m,坝高12m,坝顶长度为105m,为均质土坝。具体详见招标图纸。 1#副坝HDPE防渗膜重新铺设:在原1#副坝防渗膜上部重新铺设HDPE防渗膜。 (2)现场三通一平 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修整进场施工便道及取土便道,并进行施工期间日常维护。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路的清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已到位。 4.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木头沟磷石膏堆场2#副坝堆筑工程(二次) (2)招标编号: XHTC-GC-2021-0106 招标人编号:ZB/DDYT-05-2103-008 5.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含清基、坝体堆筑、排渗棱体堆筑、上游坝面HDPE防渗膜铺设、下游坝面砌块砌筑格栅护坡、集渗池及排水沟施工、1#副坝HDPE防渗膜铺设等。具体以招标技术文件及招标图纸为准。 6.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 7.工期要求: 本工程总工期为60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总价固定方式。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资格及工程管理经验,且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管理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工作安排: (1)招标文件从2021年4月7日至4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 14:00—17:00时发售,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范围涉及的图纸,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联系人邮箱等信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本的复印件一套(彩色打印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xxy@xhtc.com.cn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表和标书款汇款底单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 (2)出售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3)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投标书必须在2021年4月28日上午9:30时前送达内蒙古赤峰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3楼会议室。 (4)开标时间和地点:将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9:30时在 内蒙古赤峰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3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 (5)投标人应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人接受的形式。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为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木头沟磷石膏堆场2#副坝堆筑工程(二次)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公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ddyth.com/)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4.联系方式: (1)招标人: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3楼工程部 联系人:邱建磊(手机:19947167246) 技术联系:邢剑飞(手机:18804767279) 联系电话:0476-5922029 传真: 0476-5922000 邮箱:ddytzb@126.com (2)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联系人:夏笑扬(手机:13701165171)梁永明(手机:13701267101) 联系电话:010-63905843 传真: 010-63905988 E-mail:xxy@xhtc.com.cn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342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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