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浙恒采字【2013】204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湖州市 |
发布日期 | 2013-02-26 | 截止日期 | 2013-03-06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现就 长兴数字城管系统三标段项目(监控设备、辅材施工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3】204
二、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监控设备、辅材施工及安装;
采购预算:26万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企业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安防部门颁发的安防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 2月 26日至 2013年3月6日,上午 9:00一11:30;下午 1:30一4:30。
2、发售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办公楼21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谈判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2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需提供进湖施工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等形式缴纳)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八)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 3月 18日13: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办公楼21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 3月18日13:30时整在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办公楼21层)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公告 地址: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hzhscpa.com/index.asp)
十一、业务咨询:
代理公司: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嘉;联系电话:0572-2199129 传真:0572-2708550
开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00015981000350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 2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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