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日期 | 2012-03-16 | 截止日期 | 2012-04-16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全国化工整车和零担业务招标
招标编号:201203150001
招标方:上海晓荣物流有限公司
2012年 3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2
第二部分 招标方须知…………………………………………………4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10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加文件…………………………………1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公司简介:
上海晓荣物流有限公司是荣庆集团下属的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业务以化工运输业务为主,普货运输业务为辅,服务的客户包含了国际、国内的许多知名大型企业、公司,例如巴斯夫、陶氏、拜耳、PPG、理光等等,年营业额达到了2亿多人民币,并且还在以每年30%的幅度在增长。
2、招标的目的:
本次招标的目的是为满足本公司日益增长的运输业务需求,以及客户不断提升的服务质量要求,诚心征求有实力、有诚信的能提供全国各地运输服务的供应商,作为我司的战略合作伙伴,加入到我们,共同发展壮大。
3、招标内容:以上海为集散中心的公路整车和零担运输业务,包含普货和危险品运输。
4、 服务期限:招标合同签署后一年内
5、 服务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澄浏中路1228号
6、使用单位:上海晓荣物流有限公司
7、投标商资质:
7.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方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高者优先。
7.2、投标方运输中要有控制能力,要有车辆及自营网点,以及运输跟踪信息获取和反馈能力。
7.3、抗风险能力,加入运输综合保险,保险金额高者优先。
7.4、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和开据增值税发票。可选择提交: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他荣誉证书等。
7.5、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赢利。
8、招标过程中相关的时间节点:
8.1、投标意向书、申请表、公司资质文件提交开始/截止时间:
3月19日——4月10日
8.2、晓荣公司内部初审时间:4月11-4月12日
8.3、初审通过公司通知截止时间:4月14日前
8.4、招标保证金(1万元整)交纳时间:4月17日前
8.5、招标说明会时间:4月17日上午9:00
8.6、报价提交截止时间:4月23日
8.7、报价审核时间:4月24日~4月26日
8.8、最终中标公司通知时间:4月27日
8.9、签订合同时间:4月27日~4月30日
8.10、试运作时间:5月1日~6月30日
8.11、正式开始时间:7月1日
9、投标意向书、审核表、公司资质文件提交地点:
提交方式:邮件或寄件二者选一
A、邮件提交:
邮 箱:yangzhao@logisticsrq.com
联系人:杨钊
联系电话:021-59978001
B、寄件提交: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澄浏中路1228号(化工运营部)
邮 编:201801
收件人:杨钊
联系电话:021-59978001
10、报价提交地点: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澄浏中路1228号(内审部)
邮 编:201801
收件人:王娜
联系电话: 021-59902768
11、汇款账号:
法人单位:上海晓荣物流有限公司
税 号:310114786742945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桃浦支行
开户账号:03394000040015206
12、招标方联系地点及联系人: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澄浏中路1228号
邮 编:201801
联系人:晓荣公司副总经理(赵 强) 13801695755
晓荣公司运营部经理(王克强) 15921751575
电 话:021-59907962
传 真:021-59908875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 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山东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晓荣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的运输招标。
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上海晓荣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晓荣运营部代表以下下属企业:山东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和上海晓荣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物流招标采购,中标方与山东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签订多方采购合同。
2.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物流供应商。
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物流供应商提供的运输、保管、仓储、装卸以及其他有关物流服务。
2.4、“货物”系指承载物流服务的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产品、包装等。
3、合格的投标方
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方须知
3)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加文件
1.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相关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给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投标方。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日期4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3.2、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方。
3.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要求
1.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2.1、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2.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3、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投标书(统一格式)
1)投标意向书
2)承运商审核表
3)公司资质文件
4)投标保证金
5)保密及保证金协议
6)承运商招标报价格式
7) 承运商运输标准合同
3.2、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近三年主要业绩表现
8)公司简介
4、投标文件需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印章,注明“不得随便开封”字样;投标报价表另需有电子版,将U盘封入密封袋内,开标结束后返还U盘。
5、投标文件格式
5.1、投标方的标书分两次邮寄,第一次为投标意向书、审核表、公司资质文件提交;第二次为报价提交。投标方邮寄的最外面的信封上必须注明“上海晓荣化工业务投标书”的字样,便于我司内审部人员辨认。
5.2、标书第一次邮寄后为初审,初审合格者才有资格进行标书的第二次邮寄,即报价
的递交,初审合格者接到招标方的电话通知后,请在仔细研究运输合同、KPI考核指标、EHS管理标准、保密及保证金协议后,认为可行的情况下,签订保密及保证金协议及提交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3、初审通过且研究了我司招标文件后认为可合作的投标方可以参加招标方举办的招标会,招标会议程:1、答疑及交流;2、保密及保证金协议签订及保证金交纳;3、“报价格式”、“2011年参考货量”的领取(凭签订的保密协议和投标保证金收据或付款凭证复印件)
5.4、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价格表等,注明提供的服务范围、价格和资源等。
5.5、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要求投标方逐条响应。
5.6、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6、投标报价
6.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附件的投标价格表格式填写投标服务的单价。投标方只允许一次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二次报价。
6.2、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投标方按照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方评标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货物以包装规格为准)
7、投标货币
投标书、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8、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8.1、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见第五部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8.2、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运输能力;
8.3、投标方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供方履行的其它安全和技术服务的义务。
8.4、总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强化监督管理,投标方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交集团公司审验。如审资格审核不通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 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9.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 1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9.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9.4、投标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且须提交银行汇票或电汇至招标方账号:
法人单位:上海晓荣物流有限公司
税 号:310114786742945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桃浦支行
开户账号:03394000040015206
9.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6、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9.7、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签订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
9.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的投标方未按照规定签署运输合同。
1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1、投标文件文档版本一份和电子版本一份,文档版本与电子版本内容保持一致,一旦文档版本和电子版本有差异,以文档版本为准。
10.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10.3、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 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
10.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内容,信封内投标文件标明正本或副本。
1.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不准随便启封”的字样,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印章。
1.3、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方。
1.4、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1.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
2.2、 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3、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4.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4.2、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4.3、投标方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招标方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投标文件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2、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格法,但报价最低不是确定最终中标人的唯一条件。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过程保密,谢绝任何投标人参加。
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1、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组织、业绩和服务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招标方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3.2、 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安排的地点等候,由投标代表及时参加澄清。
4.2、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需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含商务报价),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4.3、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澄清,可采用传真的方式,但由于表述不清、或评标委员会理解上的偏差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5.1、招标方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5.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以外,还将考虑物流配送质量、安全交付记录、物流客户服务、运输监控、物流设备等因素。
6、评标原则及方法
6.1、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6.3、 在评标时将综合分析、比较,确定最低评标价标。
7、保密
7.1、参加评标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 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7.2、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六、定标
1、定标准则
1.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审的最低价格的投标方为投标推荐中标单位,报招标方招采委审批。
1.2、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最终中标。
2、资格最终审查
2.1、招标方将审查最低评标价标的投标方的财务、物流质量、组织设施和客户服务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2、如果确定该投标方不能够圆满履行合同, 招标方将对下一个最低评标价标的投标方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
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中标方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4、中标通知
4.1、评标结束15日内,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15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落标的投标方电话通知,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5.1、中标者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5.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6、履约保证金
6.1、中标者如未按第27及28.1条的规定办理,招标方有权撤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可另选中标者或另行招标。
6.2、履约保证金至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第三部分 标准合同
备注:标准合同版本在两次投标完成后,由招标方针对意向性招标方进行洽谈和签署。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加文件
附件一:投标意向书
附件二:承运商申请表
附件三:运输合同/KPI考核指标(暂定)
附件四:EHS管理标准
附件五:保密及保证金协议(初审入选后发放)
附件六:报价格式(提交保密协议及保证金后发放)
附件七:2011年各线路参考货量(提交保密协议及保证金后发放)
附件下载:http://img.clb.org.cn/Other/zip/2012/0322/6646408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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