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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8年08月03日 > 招标公告 > 大沈浜集水片区及截污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大沈浜集水片区及截污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2018-08-03 江苏省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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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
发布日期 2018-08-03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大沈浜集水片区及截污泵站工程; 3)项目地址:武进高新区; 4)投资总额:约240万元,自筹; 5)招标工期:计划总工期4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出具开工令为准。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大沈浜集水片区及截污泵站工程。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格审查事项: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日至 2018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宜中路天豪大厦办公楼八楼809室) 3、报名携带的资料:报名申请表(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 月27 日14时00分; 地点:武进高新区管委会3110议室。 5、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武水【2017】80号),参加武进区水利工程建设的从业单位,须在资格审查前到武进区水利局办理信用等级核定手续,手续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三个工作日之前(9:00-17:00)集中办理。办理完毕后投标前至中国武进政府网查询并打印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投标单位信用等级必须在C级及以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能在资格审查前办理信用等级核定手续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单位前往武进区水利局办理信用等级核定手续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本次投标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建设相关企业信息登记表附表1-4(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档案建立完成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联系方式:武进区水务大厦2304室;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19-67898885。 特别说明:由于原《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废止,请投标单位根据武水【2017】80号文件,重新办理信用核定。 6、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1、《武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详见附件五打印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1.4、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6、注册建造师证书; 1.7、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1.8、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1.9、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C证(1个); 1.10、盖有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1.11、投标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投标单位信用等级必须在C级及以上)。 注:1、资格审查时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武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装订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即可,不需要再单独提供)及一份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武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必须为原件外,其余资料为复印件且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提供的资审材料格式制作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和原件一致,实质性内容应清晰可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密封,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的企业原件及一份密封的资审材料必须一次性递交,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2、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招投标事宜,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3、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四、资格审查 (1)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及对应的所有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审委员会审核。 (2)唱标前,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及对应的所有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若投标单位的审查资料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三、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注:1、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准时到达投标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报名成功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宜中路天豪大厦办公楼八楼809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 月27 日14时00分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管委会3110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8 月27 日14时00分起; 开标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管委会3110室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8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武新支行; 帐号:10600601040004052; 地点:武进区湖塘镇武宜中路天豪大厦办公楼八楼809室。 3、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单位可采用以下支付方式:转帐、电汇等方式(可网银行支付,不接收现金)自行将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支付的有效凭证到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2018年8月24日之前[含2018年8月24日])到账并换取,若已到账却没在规定时间来换取的,逾期不再换取】,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环宇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一份盖有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资格预审合格抽签不入围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的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投标报名单位的基本帐户。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程凯 联系电话:0519-86220176 (二)招标代理: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9-8631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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