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BW-HW-0903-S13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日期 | 2009-03-13 | 截止日期 | 2009-03-20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批集中规模招标石门线220KV线路保护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W-HW-0903-S13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受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批集中规模招标石门线220KV线路保护改造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批集中规模招标石门线220KV线路保护改造项目设备招标
二、招标设备范围:见附件。
三、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北京。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
四、报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生产招标产品的资质和能力;
3、近三年(2006年-2008年)财务状况良好;
4、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在国内供货合同执行中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未因延迟交货而严重影响工期;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8、供货业绩要求:具有3年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设计、制造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或有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9、在近三年(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或严重影响施工;
10、在近三年(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厂家自身原因而延误交货;
11、不接受2个或2个以上企业的联合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投标人必须与购标人为同一法人主体;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14、投标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能够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09 年3月13 日-2009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
地点: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一层东侧售标大厅(售标大厅电话:010-87631441)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百分之二),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邮政编码: 100075
联系人: 刘勇、阎旭东
联系电话: 87631371、87869451、87631441(售标大厅)
传真: 010-87207759
E-mail: 2009shengchan@163.com
2009年3月13日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
为您推荐 北京市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