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LXZFCG201202038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唐山市 |
发布日期 | 2012-02-16 | 截止日期 | 2012-02-29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小区停车位完善工程监理费
标书编号:LXZFCG201202038
采购人名称: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2309586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5-7168355
采购项目名称:小区停车位完善工程监理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实施地点:滦县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传真或密封送至滦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0315-7168355)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下午15:00-15:3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15-7168355
传真电话:0315-7168355
滦县政府采购报价单
LXZFCG201202038
报价方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0315-7168355
本询价单共二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技术要求金额总计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
1小区停车位完善工程监理费
按本报价单要求
备注:
1、竞标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负责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到场总监一人,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三人,资料员一人,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完成项目监理的全部工作。预中标供应商签定合同前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负责监理;(5)其他相关有效资质证明。预中标供应商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质,询价小组有权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询价原则:本次采购以询价的形式进行竞标采购,竞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逐项报出最有竞争力的价格,开标后不得更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相加为准(报价供应商必须对询价单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定标:有效投标中报价最低者预中标。本项目采购单位最高限价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如全部报价均超采购单位最高限价或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单位申请、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询价小组可以作出如下决定:
A、全部竞标人重新报价,进行二次竞争;
B、采取其它方式。
4、项目要求(详见采购单位提供的项目要求):
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最高付款至合同价款的92%,其余8%为质保金,待建设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付清。
6、供应商须按本询价单格式进行报价(对本询价单用钢笔或黑色水性笔填写),如发现有涂抹、改动或字迹不清楚现象,将视为无效投标。
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230958699))
8、报价方式:本项目竞标报价包括中标供应商负责工程监理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税金等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竞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报价单的要求进行报价,否则无效。
9、报价截止时间:必须在2012年2月29日下午15:00—15:30将本报价单以传真的形式发回或现场递交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10、竞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采购中心。
11、对未中标供应商,采购中心不再发出通知。
12、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3、本询价单共两页
14、联系电话(传真):0315-7168355
15、联系人:高先生
附件:采购单位提供的项目要求
报价方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无签字盖章无效) 联系电话:
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2年小区停车位完善工程项目建立的说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负责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到场总监一人,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三人,资料员一人,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完成项目监理的全部工作。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最高付款至合同价款的92%,其余8%为质保金,待建设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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