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荆门市 |
发布日期 | 2012-02-17 | 截止日期 | 2012-03-18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南水北调汉江中游荆门市掇刀区杨树港(上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汉江中游荆门市掇刀区杨树港(上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投资[2011]1167号下达,荆门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对南水北调汉江中游荆门掇刀区杨树港(上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招标备案,项目业主为南水北调汉江中游荆门市掇刀区杨树港(上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与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掇刀区掇刀石街办,共一个乡镇,双泉村、迎春村等2个村。
2.2建设规模:坡面整治工程、河道整治、生态修复措施、面源污染处理(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八个月。
2.4建设内容:坡面整治工程、河道整治、整治塘堰工程、水土保持林草工程、生态修复措施工程、面源污染处理(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共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坡面整治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水土保持林草工程、生态修复措施工程、面源污染处理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南水北调汉江中游荆门市掇刀区杨树港(上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一、二标段施工标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投标申请人需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经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投标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建造师。
(5)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企业信誉登记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建函[2007]637号)要求,在荆门市水务局备案并签署了《承诺书》。
3.1.2三标段监理标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办法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企业信誉登记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建函[2007]637号)要求,在荆门市水务局备案并签署了《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潜在投标人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 投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一、二标段施工标投标人由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及公司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及注册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标段监理标投标人由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单位介绍信及公司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荆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荆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二楼大厅(荆门市海慧路1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一、二标段:2000元/套
三 标 段:1000元/套。
5.3邮寄招标文件的(不接受邮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2年3月19日8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荆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二楼大厅(荆门市海慧路17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南水北调汉江中游荆门市掇刀区杨树港(上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
地 址:掇刀区麻城镇乡中路1号
联 系 人: 郝允满
电 话: 13797954578
传 真:0274-2443424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 鑫
电 话: 027-87863155-13
传 真: 027-87863155 -14
201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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