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 |
发布日期 | 2005-02-23 | 截止日期 | 2005-03-01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烧结楼粉尘整治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决定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烧结楼粉尘整治项目
三、项目概况:R.C.框架结构5层/1幢,建筑面积2338平方米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芳村区鹤洞广中公路以南广钢厂区内
五、招标内容:广钢烧结厂烧结楼粉尘整治项目建筑红线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投标报名条件:
7.1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相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7.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7.3具有广州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凡未在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施工企业可在递交投标文件24小时前,自行前往市建委办理年度备案手续,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7.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资料库为准
九、 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9.1投标申请表(两份,不装订);
9.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9.3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4企业在2002―2004年来完成同类项目情况(附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的复印件;
9.5企业资信情况(包括ISO认证、工商信誉、银行资信证明、诉讼情况)、2002至200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9.6目前承担的工程情况;
9.7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证(原件备查)及职称证明(原件备查)、2002―2004 年完成同类业绩情况(附证明材料);
9.8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及设备配置。
以上各项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任何不实或隐瞒、虚报等情况,招标单位有权随时取消该企业投标资格。
十、 投标报名地点:人民北路691号2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一、投标报名时间: 2005年 2 月 28 日、2005 年 3 月 1 日(北京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联系人:麦小姐 电话: 83847474、13711226170
十二、本工程按穗建筑[2003]103号文设置投标限价,在开标24小时前向投标人公布。
注: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有12家以上,则按择优方式(见附表)进行择优排序,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列,选取前12名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12家(且≥5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单位。如果投标报名单位少于5家时,则依法延长报名时间;如果资格预审单位少于5家时,则重新依法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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