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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8年12月16日 > 招标公告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碳排放烟气分析仪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碳排放烟气分析仪

2018-12-16 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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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发布日期 2018-12-16 截止日期 --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碳排放烟气分析仪 一、项目名称: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碳排放烟气分析仪 二、项目内容:碳排放检测烟气分析仪 三、询价编号:CHDER-XJ-2018-0221 四、货物范围:碳排放检测烟气分析仪一套 五、技术要求 5.1技术资料:详见具体技术规范书 5.2验收标准:详见具体技术规范书 5.3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历日交货,完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试运行。 5.4质保期:从终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质保期1年。 ※5.5资质要求:需提供品牌代理授权。 ※5.6交货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2号或杭州周边电厂,具体地点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六、商务要求: ※6.1报价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2业绩要求:提供3年内(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 ※6.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净利润为正值。 ※6.4拒绝列入政府及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 ※6.5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个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单位参与本项目,也不能自行参与的同时又委托代理商或加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6.6联合体:本项目禁止联合体参与. ※6.7分包及转包: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6.8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6.9允许代理商参与。 ※6.10参与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11准备和参加本次询价发生的费用自理。 ※6.12货币:人民币 ※6.13报价文件装订要求:密封,每份报价文件均需胶装。未胶装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14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订后,支付20%预付款,供货完成且验收通过,提供税率16%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合同额)后,支付30%到货款,在我院西园九路院区调试后,前往相应电厂调试,调试完成后支付40%(调试周期不超过1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10%质保金。 ※6.15报价文件纸质版和电子商务平台报价金额必须一致,不一致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计量单位除外)。 七、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7.1每份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缺一不可: (1)封面(附件1) (2)报价承诺函(附件2) (3)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附件3) (4)报价单(附件4) (5)详细货物分项报价(附表5); (6)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6) (7)设备详细参数,涉及方案的应列出详细方案。包括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详细的交货清单、验收标准、技术资料 (8)备品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清单。(附件7) (9)项目管理机构(机构设置及主要人员资格资质证书等); (10)提供下列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章: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②符合“5.5条款”的资质证书 ③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表 ④若6.9条允许代理商时,提供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⑤若6.6条允许联合体,当组成联合体时,提供联合体协议 (11)业绩证明(业绩清单,并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章) 7.2本项目提供一正二副及电子版一份(U盘或者光盘),未提供电子版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要求 8.1.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按照发出的询价文件要求,报出单项报价及相关费用,总报价应该是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8.2.报价方式:请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本项目中。纸质版在报价截止日前邮寄至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李方野。 8.3.报价文件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10号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8.4.报价文件截至日期: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报价截止时间。 十、评审地点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一、评审方法及有关事项: 11.1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评价法。即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时,评审价格最低者为推荐成交厂家。 11.2本项目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价单位,其报价无效。 11.3询价文件中,※号的条款为不可偏离项。※号项条款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偏离。报价文件存在※号项偏离,报价单位的报价无效。 11.4询价文件中,未加※号的条款为一般项。报价文件中,一般项偏离时,每偏离一项将增加报价的2%作为报价单位的评审价格。一般项偏离累计达到3个及以上时,报价单位的报价无效。 11.5询价评审按照《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志鹏 电话:0571-85246161 联系人:李方野 电话:0571-85246683 邮 箱:caigou@chder.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园一路10号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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