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青招字(QH)2005-04028 | 所属地区 | 青海省 |
发布日期 | 2005-04-20 | 截止日期 | 2005-04-26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青海省成套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冷湖镇生活垃圾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青发改投资[2005]148号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1建设规模:总库容17万立方米
工程总投资:685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自筹。
1.2工程建设地点为:青海省冷湖镇。
1.3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标准。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凡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请到 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 报名,时间为 2005 年04月20日至2005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 9 时至11 时 30 分,下午3 时 至5 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申请资格预审的具体要求:
5.1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授权;
5.2具备所要求的资质证书;
5.3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目前财务状况良好。
6、资格预审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
6.1有效的法人授权书;
6.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6.4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6.5同类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冷湖镇生活垃圾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字样。于2005年04月26日 17:30 时以前送至西宁市黄河路36号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投标申请人,并于2005年04月27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冷湖行委计划经济局
联 系 人:许吉祥
联系电话:0977-827125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成套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西宁市黄河路36号 (银龙商务大厦7楼)
邮政编码:810001
联系电话:0971-6152415
传 真:0971-6146516
联 系 人:刘来福、李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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