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邢台市 |
发布日期 | 2017-02-23 | 截止日期 | 2017-03-15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邢台经济开发区南部地区煤改气天然气管道(永安路(兴泰大街-沙河北岸))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DZB-2017-02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
邢台经济开发区南部地区煤改气天然气管道(永安路(兴泰大街-沙河北岸))施工 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主材甲方供
2.4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1499709.59元。
3.供货期及质量要求
3.1工期:90天;
3.2质量要求:合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包含PE专项);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备注:投标人如中标后须6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条管线涉及穿越的邯黄铁路一次全套完整手续及全部手续、施工费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前来领取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证件不全或不能完全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 2 月23日至2017年 3月1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 15日 09 时00分;
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室
7.2逾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武霞
联系电话:13933730315 0319-52113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泉南东大街唐宁十号A座901室
联 系 人:李兰兰
电 话:0319-3298806
电子邮件:hbld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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