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鹤壁市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截止日期 | 2021-07-30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鹤壁市百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第 2 条
鹤壁高铁广场停车场改建项目(二次)
鹤壁高铁广场停车场改建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BSGZB-2021-0223-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高铁广场停车场改建项目(二次)已由淇滨发改【2019】2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绿化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壁高铁广场停车场改建项目(二次)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占地面积约13456平方米,拟建停车位约1000个,可停车三层。建筑面积13459.96平方米,层高6.83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面、基坑支护。安装包含强电、照明、弱电、通风、防排烟、给排水、消防水、自动报警、防雷接地、电梯以及建设区域内现状地面破除和恢复。
2.2建设地点:鹤壁高铁广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投资:450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EPC)包设计、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的财务报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涉及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事宜双方仅指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方,招标人对成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事宜责任,成员方与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经济事宜均由牵头方承担。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交付。
3.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9日至 2021年7月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第四远程开标室。
5.2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 09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SaaS2/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东段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2-2136512
代理机构:鹤壁市百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东路创业创新园2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92-366391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第 1 条
鹤壁高铁广场停车场改建项目
鹤壁高铁广场停车场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BSGZB-2021-0223-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高铁广场停车场改建项目已由淇滨发改【2019】2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绿化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壁高铁广场停车场改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占地面积约13456平方米,拟建停车位约1000个,可停车三层。建筑面积13459.96平方米,层高6.83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面、基坑支护。安装包含强电、照明、弱电、通风、防排烟、给排水、消防水、自动报警、防雷接地、电梯以及建设区域内现状地面破除和恢复。
2.2建设地点:鹤壁高铁广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投资:450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EPC)包设计、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的财务报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涉及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事宜双方仅指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方,招标人对成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事宜责任,成员方与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经济事宜均由牵头方承担。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交付。
3.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CA数字证书,于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ggzy.hebi.gov.cn/TPFront/Template/Default/denglu.htm),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文档下载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SaaS2/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 09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SaaS2/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东段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2-2136512
代理机构:鹤壁市百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东路创业创新园2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92-366391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