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T2005gk-NO.1801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发布日期 | 2006-02-23 | 截止日期 | 2006-03-14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的委托,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拘留所发电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编号:FT2005gk-NO.1801
2.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拘留所发电机工程
a) 建设单位: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b)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c) 项目概况:柴油发电机一套及环保工程的配套设施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的法人资格;
b) 投标人可以为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c) 设备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d)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供货记录、工程实例和信誉。
e) 同类设备经营业绩良好,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项目名称、台数及甲方联系人、电话等(近三年内类似项目);
f) 具备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及能力,不具备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资质,须与有资质的单位联合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
g) 设备制造商在深圳地区设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络;
h) 同一品牌设备只允许一个合法单位投标;
i) 对设备代理商的资格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并具有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书;
j) 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及建设系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而禁止在本市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k) 未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06年2月23日~2006年2月28日期间进行报名。凡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82918333-2909)。
7.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6年3月14日上午9:00~9: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6年3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2903室)。
11.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2.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单位及部门: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部
联系地址: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5室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82917623(FAX)
电子邮箱:szftcg@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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