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JTZ081012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 |
发布日期 | 2008-10-14 | 截止日期 | 2008-10-19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项目编号: JTZ081012
1、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的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石油大街、鑫源路西侧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上述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内容:石油大街、鑫源路西侧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石油大街、鑫源路西侧 ;
2.3资金来源:自筹56.2万元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 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6、投标申请人可在 长春市慈光路652号,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处报名,报名时间为 2008年 10 月 14 日至 2008 年 10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5 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08年 10 月 14 日至 2008 年 10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5 时(节假日不休息)。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_1.5_%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提交地点为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1、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慈光路652号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 0431—88580117
传真: 0431—88580117 联系人: 陈源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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