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兴代:(施)2007-003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日期 | 2007-02-01 | 截止日期 | 2007-02-07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项目名称:梅州兴宁市罗浮镇至龙川县新田段三级公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兴宁市罗浮镇至龙川兴龙交界处(K0+000~K7+420)
招标人:广东省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地点:兴宁市兴城205国道
公告编号:兴代:(施)2007-003
项目估价:Ⅰ标段370.24万元
Ⅱ标段319.57万元
建设规模:7.42公里公路改造工程
工期:2007年10月30日竣工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
本工程全线按山区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公路改造,工程总投资约689.8万元,全长7.42公里,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K0+000~K4+000),第2标段(K4+000~K7+420),路基宽7.5米,其中路面宽6.0米,两边设土路肩2×0.75米。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公路改造工程。
投标报名条件:
1、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2、该企业自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年31日止,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以上证明,并以发证时间为准,不含参建单位)且施工业绩达到10公里的施工企业。
3、该企业应有良好的资信,无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
4、企业及项目经理除具备上述资质条件外,企业还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还必须具备路桥专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B级以上(含B级)合格证书。
注: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的能力(需具有强制式小型砼搅拌站及砼摊铺机)及资格条件,且信誉、业绩良好的施工企业(外地企业须在兴宁市建设局登记备案),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的申请。
投标报名要求:截止
时间:2007年2月7日下午05:30:报名时间:2007年2月7日(窗口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接受报名单位: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联系人:曾宪善
联系电话:0753-3257955
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兴城东苑路(怡兴花园东侧)。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及有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购买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及招标咨询:发售时间:2007年2月1日起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招标人另行通知。
:发售地点: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联系人:朱伟刚(13902783008)联系电话:3361317、3361126(传真)。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
为您推荐 广东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