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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0年12月20日 > 招标公告 > 丹峰东路与东谷路交叉口东北角休闲绿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丹峰东路与东谷路交叉口东北角休闲绿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12-20 浙江省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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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
发布日期 2010-12-20 截止日期 2011-01-27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丹峰东路与东谷路交叉口东北角休闲绿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10]2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中心城区丹峰东路与东谷路交叉口东北角休闲绿地工程 工程地点:丹峰东路与东谷路交叉口东北角 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景观工程、绿化工程、人行道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及公共厕所基础。 质量要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持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在宁波市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峰西路133号三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4.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采用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或华三省一市)的方式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电汇汇款人(本票、汇票的申请人)均应与投标人一致,所有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出。 5、投标申请受理: 5.1时间: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10日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5.3本项目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报名表加盖公章; ⑵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 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提供象山县建设局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 所有企业需提供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⑺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上午9时00分(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象山丹城塔山路41号 联系人:汤凤仙 邮编:315700 电话:65721640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133号三楼 联系人:周永红 邮编:315700 电话:0574-65008267 传真:0574-65008265
文件下载 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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