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发布日期 | 2016-03-09 | 截止日期 | 2016-03-30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纳斯县2015年安保工程和2014年安保工程,2015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2015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已列入昌吉州交通运输局2015年、2014度计划。项目业主为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境内,2015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2014年安保工程1个合同段。计划工期2016年4月10日-2016年5月24日,预计45日历天。对各合同段标志、标牌、标线工程、防护及附属设施工程等进行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
一、2015年安保工程施工标段情况表
序号
合同段
县市
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1
一
玛纳斯县
玛纳斯县2015年安保工程
标志、标牌、标线工程、防护及附属设施工程
注:表格中的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
二、2014年安保工程施工标段情况表
序号
合同段
县市
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1
一
玛纳斯县
玛纳斯县2014年安保工程
标志、标牌、标线工程、防护及附属设施工程
注:表格中的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者交通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企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类)并具有类似业绩,且已录入昌吉州一般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名录内,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①被列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施工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原件(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段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10:30时,集中地点: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门前;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10:30时,地点: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上午11: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1: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单位需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00元)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西部庭州网及《昌吉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玛纳斯县
电话:0994-6661199 15299697127
联系人:侯俊虎
传真:0994-6661199
邮编:8322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电话:0994-6551881
联系人:胡雪梅
传真:0994-6551880
邮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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