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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21年02月04日 > 招标公告 > 宿迁市宿城区肖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城区肖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1-02-04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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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日期 2021-02-04 截止日期 2021-03-02
采购业主 -- 招标公司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正文信息
宿迁市宿城区肖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939001001 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的宿迁市宿城区肖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境内 1.2 工程规模:勘察设计费用约120万元 1.3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7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2)项目建议书完成后15天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达到评审要求深度。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7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要求达到评审要求深度。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天内提交完整的招标设计文件,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清单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 (5)招标设计文件审查后7天内提供施工图。 (6)后续服务期:从项目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要求施工现场配备不少于1名设计人员驻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及时对现场变更情况审核、出具设计图纸,对验收情况提出意见、签字确认。 (7)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不可更改的设计文件电子档及一套CAD设计图纸成果。 1.4 质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1.5 勘察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图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批复价的80%,审计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宿城区肖河水生态治理工程的地形测绘、地质勘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节余资金和审计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地形测绘资料等)及有关技术资料。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3、勘察资质: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可以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单位若与勘察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勘察的专业负责人可由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均应为设计单位人员。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7、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5日 09:00至2021年02月23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区商务大厦10楼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府前小区44-14江苏伟业 联系人: 吴学峰 联系人: 尹瑞瑞 韩天 电话: 0527-82961758 电话: 0527-81888896/18036907527 邮箱: 956708493@qq.com 邮箱: 2893509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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